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基础设施项目

呼玛县发布时间:2021-09-16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基础设施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基础设施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1)老道店村主街道栅栏维修1161.15延长米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10-09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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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 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G1303G21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呼玛县 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 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基础设施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 2021 100 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 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 ,招标人为 呼玛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基础设施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

1)老道店村主街道栅栏维修1161.15延长米。

2)三卡村雪阻防护墙建设405延长米。

3)宽河村栅栏维修3498.5延长米。

4)一村新主街建栅栏835.44延长米。

5)一村巷道新建栅栏5256.86延长米。

6)一村步道砖铺设12585平方米。

7)二村主街道新建栅栏426.22延长米。

8)三村主街道新建栅栏1282.8延长米。

9)三村巷道新建栅栏1518.34延长米。

10)三村步道砖铺设9146.56平方米。

11)韩家园村新建栅栏5500延长米。 12)韩家园村栅栏维修2498.36。

13)三合村新建20平方米公厕1个。

14)三合村新建文化长廊20米。

15)曙光村步道砖铺设1400平方米。

16)老卡村步道砖铺设1100平方米。

17)友谊村新建栅栏5700延长米。

18)红光村新建道路硬化3721.55平方米。

19)红光村老旧边沟维修903延长米。

20)红光村过户涵及地面硬化403.30平方米。(硬化涵管66根,直径40公分,长度2米,壁厚6公分,钢筋内衬)

21)红光村新建栅栏1698.5延长米。

22)红光村晾晒场理石边维修133延长米。

2.4 计划工期: 7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 10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1 12 30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9780499.2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叁级 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且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 3个月(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技术负责人 1人(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施工员1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标准员 1 *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带*号的为可兼任岗位,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注: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简历表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承诺书,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3.3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 3年(2018年8月-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注册账号下载相关档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为准)。

3.4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下载时间 2021 09 17 09 00 分至 2021 09 26 09 00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在黑龙江建设网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上完成网上企业登记,登记时间为与 下载时间 相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10 09 09 00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时间、开标方式及地点

7.1开标时间: 2021 10 09 09 00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 -永泰国际中心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 162号九州电气写字楼3楼

7.4其他事项:

①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②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③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1861144338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http://zfcxjst.hlj.gov.cn/)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 0457 - 3500121

人: 呼玛县农业农村局

址: 呼玛县

人: 先生

话: 0457-3512240

代理机构: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康顺街 2号5层

人: 唐诗胜

话: 0451-81359888

电子邮箱: 1193959500@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