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冬季清洁取暖散煤替代项目设备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7区
- 规模: 道里区、南岗区、香坊区、道外区、呼兰区、平房区、松北区设备采购及安装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范围: 道里区、南岗区、香坊区、道外区、呼兰区、平房区、松北区设备采购及安装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02
项目详情
哈尔滨市冬季清洁取暖散煤替代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S0100G230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冬季清洁取暖散煤替代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 中央财政资金 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冬季清洁取暖散煤替代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7区(道里区、南岗区、香坊区、道外区、呼兰区、平房区、松北区)
2.3建设规模:道里区、南岗区、香坊区、道外区、呼兰区、平房区、松北区设备采购及安装
2.4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5计划工期: 2024 年 01 月 10 日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 )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配合招标人做好居民相关工作等;
( 2 )根据招标人发布的系统图,完成本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供设备生产制作、包装运输、现场装卸及搬运、仓储管理、安装施工、检验调试、竣工验收、售后服务等内容。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
2.8 最高投标限价:
( 1 )生物质炉具 2991.00 元 / 台;
(其中设备费: 990.00 元 / 台,安装费: 2001.00 元 / 项)
( 2 )生物质混合加电采暖炉( 80-100 ㎡) 4025.00 元 / 台;
(其中设备费: 1921.00 元 / 台,安装费: 2104.00 元 / 项)
( 3 )生物质混合加电采暖炉( 100-150 ㎡) 4460.00 元 / 台;
(其中设备费: 2131.00 元 / 台,安装费: 2329.00 元 / 项)
( 4 )超低温直流交频冷暖热泵( 5P ) 19055.00 元 / 台;
(其中设备费: 8063.00 元 / 台,安装费: 10992.00 元 / 项)
( 5 )超低温直流交频冷暖热泵( 6P ) 19950.00 元 / 台;
(其中设备费: 9332.00 元 / 台,安装费: 10618.00 元 / 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 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或生产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或生产商营业执照。如有同一品牌多个货物制造商或生产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 3 个月( 2023 年 08 月至 2023 年 10 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 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
3.3.1 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 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内负责安装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 CA 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16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1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开标时间: 2024 年 01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2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 http://hrbggzy.harbin.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 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2 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10.3 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http://125.211.45.24:8881/zzcxqqjl.jsp 公布的数据为准)。
10.4 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住建发 [2022] 市住建局 2022 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情况通报”文件执行,”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 111 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列入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5 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福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 192 家企业整改结果的通知”(〔 2023 〕 1576 号)文件执行。
10.6 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大庆市美林照明装饰有限公司等 163 家企业整改结果的通知”(〔 2023 〕 2552 号)文件执行。
10.7 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鸡西九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 2023 〕 2451 号)文件执行。
10.8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10 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10.9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346 、 58699097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0451-84518543 、 84518544 、 83084533 。
1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 125 号
联 系 人:赵先生、窦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7383159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 3936 号银泰城 F 座写字楼 27 层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 18945634703 (招标二部)
授权传真: 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邮箱:忱义招标( chenyizhaobiao@163.com )
企业网址: http://www. hljcyg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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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