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克山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1标段
- 项目地址: 双河镇众心村
- 规模: 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 范围: 2.1项目名称:克山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标段名称:克山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1标段; 2.3建设地点:双河镇众心村; 2.4建设规模: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8
- 开标时间: 2025-09-22
项目详情
克山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1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齐农局函【
2025】67号《关于克山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克山县农业开发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
、
省级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
例为
国债资金
95
%
、省级配套资金
5
%
。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克山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2
标段名称:
克山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1标段
;
2.3
建设地点:
双河镇众心村;
2.4
建设规模:
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9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9
月
30
日,总工期:
365
日历天
;(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
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
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2.6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
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
克山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
共
13
个标段。各标
段
不允许
兼投
;
2.9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于开标时间
15 日前以澄清形式发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
为其缴纳的社保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拟投入的项
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未承建其它在建项目
;(
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
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经理
职务
),
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
金,已进场施工标段没
收履约保证金)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企业名称的,原公司业绩、不良行为记录和涉
案涉
诉情况,同时继承有效,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对瞒报其不良行为记录、涉案涉诉情况
的取消中标资格。
3.6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6.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
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
“
黑名单记录
”的,
以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jzsc.mohurd.go
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
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
)
公布的结果
为准;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http://www.ccgp.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
应体现时间
);
3.6.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
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
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
”是指存在行
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
记录
),
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
)
网
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
提供
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
3.6.3
投标截止之日前上一年度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
的。(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
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
“
中国裁判
文书网
”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
,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
yw.hlj.gov.cn
)
”进行用户注册、
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
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
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
日
9
时
0
0
分至
2025
年
9
月
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
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
下载。有关手续
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
”中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8
日
9
时
00
分
。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
驱动程
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
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5
年
9
月
28
日
9
时
00
分
。
6.3
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
45
号楼)
7.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
9.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
件期
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
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
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9.3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中标企业未按照《齐齐哈尔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细则
》文
件要求履行实名制管理相关规定的,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9.4
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
标活
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
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克山县农业开发中心
地址:克山县政府二号院
7
号楼
4
楼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0452-4523747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荣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星光耀广场写字楼
B座11层
联系人:
闫女士
电话:
18697022066
11.
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克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克山县政府二号院
7
号楼
4
楼
电话:
0452-5642900
12.
受理投诉渠道
12.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
在黑
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
标的市场主体
,可通过各自的
CA
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
网址:
http://ggzyjyw.hlj.gov.cn/
),
依法在网上
提起异议、投诉。
12.2
线下投诉渠道
12.2.1
克山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地址:
克山县克山镇老人民医院
2
号楼
5
楼
电 话: 0452- 4986789
邮箱:
ksxysj7618@163.com
12.2.2
克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克山县政府二号院
7
号楼
4
楼
电话:
0452-5642900
邮箱: ksnykfzx@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