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2022年依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太东乡
- 范围: 2.1项目名称:2022年依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太东乡、先锋乡,红星乡; 2.3项目规模:计划建设面积约10万亩 ; 包含本项目勘察、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概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勘察设计费合计金额的100%作为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农林行业 (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 (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1-26
项目详情
2022年依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K202
2
G0
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年依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以黑农厅函〔
2021〕
1385
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依安县农业开发服务
中心,建设资金由中央、省、县财政资金组成,资金比例为
8:1:1,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已申请政府一般债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22年依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2.2建设地
点:
齐齐哈尔市依安县
太东乡、
先锋乡,红星乡
;
2.3项目规模:
计划建设面积约
10万亩。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
内
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
勘察
、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概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等;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
不划
分标段,
以初步设计批复的
勘察
设计费合计金额的
100%作为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
甲级
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3.2本次招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
2
年
01
月
05
日
16
时
00分至202
2
年
01
月
12
日
16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
2
年
01
月
26
日
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
2
年
01
月
26
日
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
不
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监督人:依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52-7032733
招标人:依安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依安县泰安大街426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452-7023922
名称:
黑龙江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香坊区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451-
866
52515
电 子 邮 件: hljwkgc@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