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东北盘酱厂七大姑牌酱菜产品生产项目施工

鸡西市发布时间:2025-06-2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鸡西市东北盘酱厂七大姑牌酱菜产品生产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鸡西市城子河区
  • 范围: 总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2000平方米(高7米),发酵车间4000平方米(四面玻璃,上方阳光板,高3.5-4米),成品恒温库1000平方米(高4米),材料库房200平方米 ; 鸡西市东北盘酱厂七大姑牌酱菜产品生产项目施工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1-01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6-25 10:57:24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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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0470833

鸡西市东北盘酱厂七大姑牌酱菜产品生产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QT0600G250624001001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相关 文件 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结余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92.31%及结余资金7.69% ,招标人为 鸡西市城子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 鸡西市城子河区农业农村局 。本项目 施工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鸡西市东北盘酱厂七大姑牌酱菜产品生产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鸡西市城子河区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厂房总建筑面积为3503.93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 6427730.06 元。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 6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 ,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 7 计划工期: 共计 163 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8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9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 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 的投标人才有 被授予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 2 投标人拟派派 项目负责人 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级( 含二级 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如有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注: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 3个月(202 5 03 月至 202 5 05 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属6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证明材料,以查询截图为准,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3.3.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以截图为准。)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截图为准。)

3.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3.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5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 25 06 25 16 00分至202 5 07 02 16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 25 07 16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

7.2 开标时间为:20 25 07 16 09 00 分。

7.3 开标地点为: 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 92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w.hlj.gov.cn/ );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 行举报。

1 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 鸡西市城子河区农业农村局

话: 0467-2433051

人: 鸡西市城子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服务中心

址:鸡西市城子河区

人: 先生

联系方式: 0467-2436110

招标代理机构: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东环路土地局家属院 2幢6号

人: 彭先生

话: 19845482854

电子邮箱: 19845482854@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