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二标段

通河县发布时间:2024-03-0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二标段
  • 项目地址: 通河县祥顺镇
  • 规模: 主要建设衬砌渠道,修建渠系建筑物,修建砂石道路,修建混凝土道路,架设输变电线路等
  • 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二标段; 2.2招标控制价:452.27万元; 2.3建设地点:通河县祥顺镇; 2.4本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衬砌渠道,修建渠系建筑物,修建砂石道路,修建混凝土道路,架设输变电线路等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工作;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总工期205天; 2.7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执行的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二标段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27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3-05 14:34:00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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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8980298

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新建)施工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 编号: ZQGC-SG-2024-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新建)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4]4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通河县农田项目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国债资金,独立费用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匹配。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新建)施工二标段;

2. 2 招标控制价 452.27万 元;

2.3建设地点: 通河县 祥顺镇

2.4 本工程 建设内 及规模 :主要建设 衬砌渠道,修建渠系建筑物,修建砂石道路,修建混凝土道路,架设输变电线路等。

2.5招标范围: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工

2.6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 4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 10 31 日,总工期 205

2. 7 质量标准: 应符合国家现行执行的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2. 8 标段划分: 本项目 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二标段。其中第二标段建设内容包括: 架设输变电线路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五级及以上资质 证书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 项目经理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 6 个月( 202 3 9 月至 202 4 2 )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及验证信息,验证信息包括验证码等(以账号登录方式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 3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技术负责人 1人(提供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员 1人(提供安装专业岗位证书)、 质量员1人(提供安装专业岗位证书) 、安全员 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在施 工安装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安装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人员。

项目管理机构 所有成员 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 6个月(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及验证信息,验证信息包括验证码等(以账号登录方式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 4 信誉要求:

1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须自行到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近三年( 2021 3 5 日至 2024 03 10 日)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包括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4 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对 2021 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 [2023]214 号”文件的通报名单中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 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图纸 。下载时间为: 202 4 3 6 15 00 分至 202 4 3 11 15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 4 03 27 08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须在指定时间内(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工程量清单电子报价文件及投标文件等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 202 4 03 27 08 30 分。

6.2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3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评标、定标方式

8.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 集体议事 + 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 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451-57436101

标 人: 通河县农田项目服务中心

系 人: 先生

话: 15104686266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中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 113号703室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18348667101

电子邮箱: zqgcxmglyxgs@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