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佳木斯市龙江交投佳木斯国际物流港二期项目施工监理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
- 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23.9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75.2平方米
- 范围: 本项目用地面积23.9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75.2平方米。地下建筑为8#倒班楼地下消防水池的地下消防用水及相关设备间。新建地上建筑物17个单体建筑及3个门卫、雨污提升泵站相关配套。17个单体包括6个分拨中心和3座物流库房及厂房、粮仓、物业及设备房、设备用房等。其中:1#分拨中心13369.46平方米;2#分拨中心15714.68平方米;3#分拨中心12277.47平方米;4#分拨中心14622.68平方米;5#分拨中心12277.47平方米;6#分拨中心14622.68平方米;7#冷库11002.84平方米;8#倒班楼3894.56平方米;9#库房3314.45平方米;10#库房5592.86平方米;11#厂房19275.43平方米;12#粮仓599.68平方米;13#堆场1717.23平方米;14#物业及设备房1528.00平方米;15#动力中心B1679.07平方米;16#设备用房230平方米;17#设备用房583.99平方米;3个门卫包括18#门卫38.86平方米;19#门卫38.86平方米;20#门卫107.26平方米 ; 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1-05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佳木斯市龙江交投佳木斯国际物流港二期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208-231081-04-01-809164),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龙江交投佳木斯国际物流港二期项目。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
。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
23.9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3.3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3.2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75.2平方米。地下建筑为8#倒班楼地下消防水池的地下消防用水及相关设备间。新建地上建筑物17个单体建筑及3个门卫、雨污提升泵站相关配套。17个单体包括6个分拨中心和3座物流库房及厂房、粮仓、物业及设备房、设备用房等。其中:1#分拨中心13369.46平方米;2#分拨中心15714.68平方米;3#分拨中心12277.47平方米;4#分拨中心14622.68平方米;5#分拨中心12277.47平方米;6#分拨中心14622.68平方米;7#冷库11002.84平方米;8#倒班楼3894.56平方米;9#库房3314.45平方米;10#库房5592.86平方米;11#厂房19275.43平方米;12#粮仓599.68平方米;13#堆场1717.23平方米;14#物业及设备房1528.00平方米;15#动力中心B 1679.07平方米;16#设备用房230平方米;17#设备用房583.99平方米;3个门卫包括18#门卫38.86平方米;19#门卫38.86平方米;20#门卫107.26平方米。
投资估算为
52807.35 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即
FJ1标段)。
2.
6
监理服务期
:
202
3
年
1
月
15日
至
2024年
9
月
30日
,共
626
日历天
;
保修期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
实际进场
日期按
监理
合同
相关
条款规定执行
)。
2.
7
服务
质量
目标
:
服务质量满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 50319-2013);工程质量应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
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2.
8
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监理服务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
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及以上
资质。
3.1.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
1)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持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提供缴纳近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
202
2
年
9
月至
202
2
年
11
月),
以查询截图为准
(需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
2)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
2018〕1号)中规定的配备标准:土建监理工程师
2
人,水暖监理工程师
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评审法”,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3.5投标人
未
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网站的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
(
201
9
年
12
月
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8投标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在线下载招标文件。下
载时间为
202
2
年
12
月
1
2
日
17
时
00分至202
2
年
12
月
19
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递交HLJ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
3
年
1
月
5
日
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hljggzyjyw.org.cn/)
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
3
年
1
月
5
日
9时00分。
7.3开标地点: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8.电子招投标
8.1本
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8.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网站上发布。
10.其他
10.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0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投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
235号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
13796692599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
245号
联
系
人:
吕先生
电
话:
0451-8810015
3
/553377
22
电子邮件:
55553978@163.com
监督人:
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电 话: 045 4 -6715112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