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雨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
- 规模: 该项目为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雨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主城区龙乡大街、中心大街、翠花大街、规划二路、西汇路、望园小区01路、望园小区02路、天使路、畅园西路、畅园东路、学富路及迎宾路12条道路部分路段的雨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及东胜社区松乐园小区、中心社区迎春大队院外、小白村社区、采石场、二道口共5处雨水排水设施改造工程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雨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为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雨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主城区龙乡大街、中心大街、翠花大街、规划二路、西汇路、望园小区01路、望园小区02路、天使路、畅园西路、畅园东路、学富路及迎宾路12条道路部分路段的雨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及东胜社区松乐园小区、中心社区迎春大队院外、小白村社区、采石场、二道口共5处雨水排水设施改造工程 ; 主城区建设雨水管网7582米,管径d600mm-d1000mm,包括改造雨水管道及附属构筑物、维修排水管道及附属构筑物、改造完成后的道路及铺装修复等建设内容 ; 在项目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11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雨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EPC
)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MCX-2305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雨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箐发改发【
2023
】
09
号
、
箐
住建审批
【
202
3
】
09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一般债券,招标人为
:
大箐山县朗乡镇人民政府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
:
大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雨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EPC
)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
;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为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雨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
建设内容为主城区龙乡大街、中心大街、翠花大街、规划二路、西汇路、望园小区
01
路、望园小区
02
路、天使路、畅园西路、畅园东路、学富路及迎宾路
12
条道路部分路段的雨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及东胜社区松乐园小区、中心社区迎春大队院外、小白村社区、采石场、二道口共
5
处雨水排水设施改造工程。具体建设内容
:
主城区建设雨水管网
7582
米
,
管径
d600mm-d1000mm
,
包括改造雨水管道及附属构筑物、维修排水管道及附属构筑物、改造完成后的道路及铺装修复等建设内容。更换社区内老旧损坏的雨水检查井井盖及雨水箅子、维修损坏的排水沟及排水沟清淤等内容
;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招标范围:
在项目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
。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09
月
18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09
月
16
日
,总工期
365
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
2.6
招标控制价:
17105000.00
元。其中,
建筑安装工程费
168200
00.00
元,
施工图设计费
285000.00
元。
2.7
质量标准:
2.7.1
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2.7.2
施工: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可以是设计和施工双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也可以是分别符合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出具)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
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
施工:
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3
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
1
)拟任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1
人:应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
3
个月(
2023
年
05
月
-2023
年
07
月
)社保缴费明细
(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
。
(
2
)设计负责人
1
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要求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
2023
年
05
月
-2023
年
07
月
)投标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
(
3
)施工负责人
1
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有
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并提供近三个月(
2023
年
05
月
-2023
年
07
月)投标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可同时兼任。
3.
4
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
2
号)文件配备,并承诺施工现场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
3.
5
信誉要求: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核查路径:
国家税务总局
>
查询网址:
http://hd.chinatax.gov.cn/
。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
信用中国
>
查询网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
中国裁判文书网
>
:
http://wenshu.court.gov.cn/
。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
;
②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
③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s://ggzyjyw.hlj.gov.cn/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08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在线下载。
其他事项
: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
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电子投标工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9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
开标时间:
2023
年
09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
6.3
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发布。
9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大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王志超
联系电话:
0458-3439601
招
标
人:
大箐山县朗乡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中心大街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458
-
2582203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迈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78
号御景商座
305
室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 0451-51169738
电子邮箱: maichuanggc@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