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剩余标段
- 项目地址: 大庆市林甸县
- 规模: 小区给排水外网工程、采暖外网工程、燃气外网工程、电力外网工程、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等;具体
- 范围: 种子公司住宅小区、物资住宅小区、水资源小区、工商局小区、人寿住宅小区、一小家属小区、回民综合小区、林厦水泥综合小区及城镇综合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0-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0-25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2022
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剩余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0503G231018001001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2022
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剩余标段
;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林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2022
年工商局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林发改发(
2023
)
134
号、
《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2022
年林厦水泥综合小区及城镇综合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林发改发(
2023
)
135
号、
《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2022
年人寿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林发改发(
2023
)
136
号、
《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2022
年一小家属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林发改发(
2023
)
137
号、
《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2022
年水资源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林发改发(
2023
)
138
号、
《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2022
年种子公司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林发改发(
2023
)
139
号、
《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2022
年物资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林发改发(
2023
)
140
号、
《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2022
年回民综合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林发改发(
2023
)
141
号;
1.4
招标人:
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5
项目业主:
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6
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
;
1.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2022
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剩余标段
;
2.2
招标项目编号:
FJ0503G231018001001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
不划分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FJ0503G231018001001
2.5
建设地点:
大庆市林甸县(水资源小区
、回民综合小区、种子公司住宅小区、一小家属小区、工商局小区、物资住宅小区、人寿住宅小区、林厦水泥综合小区及城镇综合小区
)。
2.6
建设规模:
小区给排水外网工程、采暖外网工程、燃气外网工程、电力外网工程、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2.7
合同估算价:
8775070.50
元
2.8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1
月
14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共
414
日历天
。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9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11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项目经理要求:
(1)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出具任命书。
注: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执行。
(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
3.3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
黑建规〔
2023
〕
2
号
)
文件及招标文件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
规定,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初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标准员
1
人;材料员
1
人;机械员
1
人;劳务员
1
人;资料员
1
人。
(
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
2
个。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
2
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证件。(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
65
周岁。
)
3.4
其他要求:
(
1
)本项目开标期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只核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件。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只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
黑建规〔
2023
〕
2
号
)
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
(
2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
3
个月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指基本养老保险)的承诺书,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3
)项目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所投项目班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4
)投标人所投项目机构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
2
个及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5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出具投标人现场踏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6
)本工程严禁挂靠施工,一经发现投标人有挂靠施工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勒令中标单位退场且不予结算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须提供无挂靠施工声明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7
)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
信誉要求:
(1)
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
(
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
)
,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
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黑名单
)
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
(2)
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提供
“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
(
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
)
,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
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
3.6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3
年
10
月
18
日
17
:00
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
17
:00
。
4.2
获取方式:
(1)
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
(9
:
00-17
:
00
,节假日休息
)
拨打技术支持热线
(
非项目咨询
)
: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451-88130005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3
年
1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8.2
开标地点: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
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大庆市林甸县西南街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
0459-8121507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旭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0451-8813000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4009980000
11.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大庆市林甸县
电 话: 0459-262770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