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煤场地面硬化)

哈尔滨市发布时间:2024-07-16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煤场地面硬化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
  • 规模: 煤场地面硬化施工等,施工面积约为9968.18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煤场地面硬化)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 2.3建设规模:煤场地面硬化施工等,施工面积约为9968.18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煤场地面硬化)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0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7-16 17:28:38
存证哈希值:
61340EC8C209405C8B809D8ED29801F24D14352A7E6548F473A187B4D80866F7
区块高度:
31615767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煤场地面硬化)

项目编号: SG0100G241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煤场地面硬化) 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发改审批〔 2024〕27 号文件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建设资金 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煤场地面硬化)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

2.3 建设规模 煤场地面硬化施工等 施工面积约为 9968.18 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4 计划工期: 2024 08 16 2024 09 15 日,总工期 31 日历天,最终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5 招标范围: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煤场地面硬化) 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 1个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3019444.89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 及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1各标段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 公用 工程专业贰级(含 贰级 )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 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提供 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3个月(202 4 0 4 月至 202 4 0 6 月,下同) 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包括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及验证信息,验证信息包括验证码等(账号登录方式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有效的劳务合同;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本企业情况说明并承诺“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下同)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4 07 1 6 17 00 分至 2024 07 23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08 06 08 3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 开标时间: 2024 08 06 08 30 分。

7.3 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下同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10.3 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 4 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哈住建发[2022]市住建局2022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情况通报"文件执行,"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列入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 5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 10 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10.6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0451- 84518543 84518544 84503329

10.7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人: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友谊东路 117 号(原东北新街 73 号)

人:张思雨

话: 0451-55536053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 3936 号银泰城 F 座写字楼 27

人:宋金玲

话: 13359848733

期: 202 4 07 16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