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202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项目建新公路伊利永和牧场公路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境内
- 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起自路线起点KO+000位于王奎武屯东侧,终点K5+000位于永合村与S309国道相接处,路线全长5公里,涵洞2道,平面交叉16处 ; 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28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202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项目建新公路-伊利永和牧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T0503G230906001001
)
1
.招标条件
202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项目建新公路-伊利永和牧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
林甸县
发展和改革
局
以《关于
202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林发改发(2022)118号)批复,施工图
审批
已由
林甸县交通运输局
以《
202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项目建新公路至伊利永和牧场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林交建审[2023]2号)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1746.548万元,由中央车购税资金和
林甸
县人民政府自筹。招标人为
林甸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起自路线起点KO+000位于王奎武屯东侧,终点K5+000位于永合村与S309国道相接处,路线全长5公里,涵洞2道,平面交叉16处。
(二)本项目该项目为三级公路,路基宽7.5米,路面宽度6米。设计标准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
大庆市
林甸县境内。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
3
年
10
月
1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4
年
10
月
1日,共计366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4
个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
公路工程
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17
),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
2010
〕
65
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6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主要工程量情况见下表: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
(
公里
)
|
主要工程内容
|
招标估算价
(万元)
|
|
A1
|
KO+000-K5+000
|
5
|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工程、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
|
1111
.
8241
|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1.2
财务最低要求
:
无
3
.1.3
业绩最低要求
:
近
三
年内(
20
20
年
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
累计完成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里程不少于
5
公里的
三
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施工项目
完成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
注:投标人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
.1.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
二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023年
5
月至
2023年
8
月,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
。
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
,
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
总工
的社保缴费证明)
。
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5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
6
近三年(
20
20
年
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
202
2
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
2021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
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公路工程施工且信用评价等级较低的为准。
3.8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
3
年
9
月
7
日
15
时
00分至202
3
年
9
月
13
日
15
时
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4.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3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
3
年
9
月
28
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时间
为
202
3
年
9
月
28
日
9时00分
;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23年9月
2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
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
3
年
9
月
27
日
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网站上发布。
7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
(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
林甸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0459-3313619
招
标
人:
林甸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
地
址:大庆市林甸县长盛街
1号
联
系
人:张中华
电
话:
0459-332177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
208
号
6
层
联系人:
郭
先生、
戴先生
电话:
0451-87001301
转
80
09
、
80
03
电子邮箱: gx87009131@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