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小型消防站改造建设项目(小型消防站配套设施工程)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2-10-2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0年小型消防站改造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工程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
  • 规模: 9座小型消防站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软装配套工程、安防系统设施、厨房配套设施、室外配套设施
  • 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年小型消防站改造建设项目(小型消防站配套设施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 ; 完成上述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11-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2-21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04 03:50:11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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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6001

2020年小型消防站改造建设项目(小型消防站配套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G0100G221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0年小型消防站改造建设项目(小型消防站配套设 施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 2020】10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道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 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20年小型消防站改造建设项目(小型消防站配套设施工程)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

2.3建设规模: 9座小型消防站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软装配套工程、安防系统设施、厨房配套设施、室外配套设施

2.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 2022年 11 17 —2022年12月 21 日,共 35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完成上述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3416288.6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 3个月( 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 )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如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项目建造师)。投标代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需招标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网上开标、澄清、答疑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 项目负责人 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2年 10 21 1 8 00分至2022年 10 28 1 8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否则 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2年11月11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 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http://zfcxjst.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 2019年 10 1日至开标当天 )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9.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9.4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043家企业(含外埠企业277家)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其中105家(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市建筑市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8家企业被限制投标;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9.5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7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5843、84518544、83084533。

10.8 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 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 0451-87383186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人: 哈尔滨市道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买卖街 1号

人: 王先生

话: 0451-87635233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江路 2号华润中央公园二期商服21号

人: 王先生

话: 18645070766

箱: hljgzxmgl1@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