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2024年清河-育林道路提质升级项目

通河县发布时间:2025-02-0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通河县2024年清河育林道路提质升级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
  • 规模: 清河-育林16公里,旧路面维修(维修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17.423k
  • 范围: 清河-育林16公里,旧路面维修(维修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17.423k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2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2-11 05:53:21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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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4867108

通河县 2024年清河-育林道路提质升级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T0111G2502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通河县 交通运输局 《关于通河县 2024 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道路提质升级项目施工图批复》( 通交政发【 2023】267号 文件 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 中央资金及地方补助 ,招标人为 通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东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 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通河县 2024年清河-育林道路提质升级项目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

2.3建设规模:清河-育林16公里,旧路面维修(维修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17.423 k㎡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3月03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总工期212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不划分标段: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 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8招标控制价:664.20万元

3.投标人资 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 有效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 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 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提供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 2020 1 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

1 累计独立完成里程不少于 16公里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需包含路基、路面工程

注: 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②施工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 财务最低要求

营运资金 (2023 年度流动资产 -2023 年度流动负债 + 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资金证明 / 银行信贷 / 银行保函等 ) 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全部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总和的 15%

3.1. 4 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024 10 月至 2024 12 月其中任意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024 10 月至 2024 12 月其中任意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1. 5 信誉最低要求:

1 )近三年( 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 ,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起始时间按照企业成立时间计算)

2 )近三年( 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 ,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起始时间按照企业成立时间计算)

3 )近三年( 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 ,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起始时间按照企业成立时间计算)

4 )近三年( 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 ,投标人不得存在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

5 投标人需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 ”网站(w w w.creditchina.gov.c 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7 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 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3年 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 D级的投标人投标

3. 2 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 5 02 05 17时00分至 202 5 02 11 17时00分 (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4. 2 投标人未按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 交易平台 - 不见面开标大厅 ,按照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 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为 2025年02月26日09时30分 (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 交易平台 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26日09时30分 ,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 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 “0”代替。

5.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 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人:通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通河镇大通河大街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俊岩

电话: 1774561755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 123 号恒大御景湾 5 号楼门市 202

联系人:王 女士

电话: 0451-86231118

电子邮件: hljdjxmgl@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