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江北水厂跨江干管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及测量

佳木斯市发布时间:2025-08-2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江北水厂跨江干管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及测量
  • 项目地址: 佳木斯鹤大公路松花江公路大桥附近
  • 范围: 改造跨江干管总长3.7km。在原跨江干管线位平行处敷设跨江干管1根,管径为DN1400。其中盾构段1.2km,直埋开挖段2.4km,顶管段0.1km。盾构直径为5.4m。穿坝一处,施工方式为顶管,顶管长度100m,套管直径为2.5m ; 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勘察及测量工作并提供成果文件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9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8-29 16:37:00
存证哈希值:
8CDDC32A66F3240558715908F7ED6837163BC3A00303E18CE413E6F37FEFB809
区块高度:
12803007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0400G25082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江北水厂跨江干管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已由 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江北水厂跨江干管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佳发改投资 [2025]4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自筹,出资比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佳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岩土工程勘察及测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江北水厂跨江干管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及测量

2.2项目地点: 佳木斯鹤大公路松花江公路大桥附近。

2.3项目规模: 改造跨江干管总长 3.7km。在原跨江干管线位平行处敷设跨江干管1根,管径为DN1400。其中盾构段1.2km,直埋开挖段2.4km,顶管段0.1km。盾构直径为5.4m。穿坝一处,施工方式为顶管,顶管长度100m,套管直径为2.5m。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5 服务 周期: 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招标范围: 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勘察及测量工作并提供成果文件。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 控制价: 人民币 3427950元 ,其中工程勘察分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718816元、工程测量分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0913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同时具备 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 岩土 工程勘察 专业甲级或甲级以上资质、 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 或乙级 以上资质或具备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 乙级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工程 勘察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的 工程 勘察负责人须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要求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 3个月(2025年 5 月至 2025年 7 月)企业为其缴纳 社会 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 2工程 测量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的 工程 测量负责人须具备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要求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 3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企业为其缴纳 社会 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材料(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 5 08 29 17 00分至202 5 09 05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 09 19 09 00 分。

6. 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 .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8 .2开标时间为 202 5 09 19 09 00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 8号楼四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10. 其他

10.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10. 3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10 .4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10 .5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

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

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 .6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454-6715112

招标人: 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佳木斯市郊区勤政路政府综合楼 3号楼

联系人: 李先生

话: 0454-6715039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佳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滨江一期 R栋113号

人: 黑龙江佳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话: 0454-6073898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