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鸭绿河农场X205红卫农场勤得利农场27队鸭绿河一区至洪河段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鸭绿河农场X205红卫农场-勤得利农场27队
- 规模: 一)鸭绿河农场X205红卫农场-勤得利农场27队(鸭绿河一区至洪河段)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起点K0+000位于X205红卫农场-勤得利农场27队公路鸭绿河中桥桥头,沿现有旧路向北布线,路线终点K10+839位于本项目路线与S306四合-勤得利农场公路K139+045相交处,路线全长10.839km
- 范围: 2.1建设地点:鸭绿河农场X205红卫农场-勤得利农场27队(鸭绿河一区至洪河段)公路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一)鸭绿河农场X205红卫农场-勤得利农场27队(鸭绿河一区至洪河段)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起点K0+000位于X205红卫农场-勤得利农场27队公路鸭绿河中桥桥头,沿现有旧路向北布线,路线终点K10+839位于本项目路线与S306四合-勤得利农场公路K139+045相交处,路线全长10.839km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23981789.22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0月31日,共214日历天
- 概况: 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鸭绿河农场X205红卫农场-勤得利农场27队(鸭绿河一区至洪河段)公路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一)鸭绿河农场X205红卫农场-勤得利农场27队(鸭绿河一区至洪河段)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起点K0+000位于X205红卫农场-勤得利农场27队公路鸭绿河中桥桥头,沿现有旧路向北布线,路线终点K10+839位于本项目路线与S306四合-勤得利农场公路K139+045相交处,路线全长10.839km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3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T0401G251201001
1.招标条件
鸭绿河农场
X205红卫农场-勤得利农场27队(鸭绿河一区至洪河段)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由
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鸭绿河农场
X205红卫农场-勤得利农场27队(鸭绿河一区至洪河段)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佳交发[2025]57号)
文件批准,招标人为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鸭绿河农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及农场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鸭绿河农场X205红卫农场-勤得利农场27队(鸭绿河一区至洪河段)公路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一)鸭绿河农场X205红卫农场-勤得利农场27队(鸭绿河一区至洪河段)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起点K0+000位于X205红卫农场-勤得利农场27队公路鸭绿河中桥桥头,沿现有旧路向北布线,路线终点K10+839位于本项目路线与S306四合-勤得利农场公路K139+045相交处,路线全长10.839km。本项目沿线现有涵洞10道,本次设计拆3道盖板涵,新建3道箱涵,其余2道箱涵、4道圆管涵、1道盖板涵完全利用。平面交叉27处,其中1处与三级公路交叉,26处与等外公路交叉。(二)路段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具体采用的技术指标如下: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 5m;行车道宽:2x3.5m;土路肩宽:2x0.75m;桥梁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小桥、涵洞1/25
。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
及招标控制价
:
本次招标
不划分
标段,
招标控制价
:
23981789.22
元
2.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0月31日,共214日历天
。(注:上述开、交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核
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
(已按照建市【
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
2020年
12
月
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
一个公路
工程
相关
施工项目(以标段计)业绩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
注:相关施工项
目包含但不限于
新建、改扩建、
维修工程、
养护工程
、
桥梁工程
。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①项目经理: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②项目总工: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
。
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三个月(
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
)投标企业为其缴纳
的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月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缴费证明)。投标人需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情况做出承诺(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撤离,并由投标人做出可撤离承诺)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3.1.4财务最低要求:
①
2024年度的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
1;
②
营运资金(
2024年流动资产-2024年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或自有资金证明)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地方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近三年(
2022年12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2024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或
202
3
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
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下载时间为
2025年12月18日1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5日19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13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13日09时00分
。
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15
万元人民币
/标段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同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
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进一步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公告规定执行。
6.其他
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6.3 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 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6.4 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6.5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6.6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6.6.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6.6.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6.6.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6.6.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
https://ggzyjyw.hlj.gov.cn/)网站上发布。
8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日。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0454-6770009
招标人: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鸭绿河农场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建三江分局鸭绿河农场
联系人:
文凤业
电话:
13149549969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佳木斯市向阳区学院街
45号
联系人:
孙女士
电话:
0454-8888177
邮箱:
hljbzgc@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