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中心城区供热改造(二级网、楼内立管和换热站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 项目名称: 伊春市中心城区供热改造二级网楼内立管和换热站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伊春市中心城区
- 规模: 二级网沟长16496米,管径DN40-DN400;45栋楼立管更换,换热站局部设备更换改造31座,换热站建筑局部维修改造28座
- 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市中心城区供热改造(二级网、楼内立管和换热站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伊春市中心城区(伊美区、乌翠区) 2.3建设规模:二级网沟长16496米,管径DN40-DN400;45栋楼立管更换,换热站局部设备更换改造31座,换热站建筑局部维修改造28座 ; 完成上述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6-22
项目详情
伊春市中心城区供热改造(二级网、楼内立管和换热站改造工程)项目
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SZSG0800G22060100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伊春市中心城区供热改造(二级网、楼内立管和换热站改造工程)项目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法人
伊春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为
伊春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为
市级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伊春市中心城区供热改造(二级网、楼内立管和换热站改造工程)项目
施工
2.2
建设地点:伊春市中心城区(伊美区、乌翠区)
2.3
建设规模:
二级网沟长
16496 米,管径DN40-DN400;45 栋楼立管更换,换热站局部设备更换改造 31 座,换热站建筑局部维修改造 28 座。
2.4
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2
.5
计划工期:
202
2
年
06
月
28
日
—
2022年
09
月
30
日
,共
95
日历天(
以签订合同时为准
)
2.6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9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3486530.77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并应具备
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
或以上资质等级标准的合法企业,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
3个月(2022年
2
月至
2022年
4
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拟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标准员
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须参照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配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包括:
(
1)被"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
2)根据信用联动机制,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投标或从业的名单中。
(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
4)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6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
下载时间为
202
2
年
06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
2
年
06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
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2
年
06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
(
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
开标时间:
202
2
年
06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
10号)。
8.
评标、定标方式
8.1
执行
“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其他
10.1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3欢迎各相关企业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办举报方式:
联
系 人:金 宇
举报电话:
0458-6119067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电
话:0458-6119196
招
标 人:伊春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伊春市伊美区
联
系 人:
徐铮
电
话:
0458-616763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融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
中山路
172号常青国际大厦11层7号
联
系 人:
齐力平
电
话:
0451-55115944
日 期: 2022年 06 月 01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