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2021年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富锦市2021年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富锦市发布时间:2021-08-23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2021年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富锦市市区建城区
  • 规模: 本项目改造供热管网一级管网2.22公里,二级管网34.80公里
  • 范围: 2.1项目名称:富锦市2021年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富锦市市区建城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供热管网一级管网2.22公里,二级管网34.80公里 ;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设标段划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8-31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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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0402G2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 富发改 [202 1 ] 17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 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佳溪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富锦市 2021年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 富锦市市区建城区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改造供热管网一级管网 2.22公里,二级管网34.80公里

2.4 监理服务费 125万元

2.5 施工工期 202 1 09 15 日至 2021年 10 15日

2.6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设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监理 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需 具备 国家级市政公用 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 依据 黑建规范〔 2018〕1号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在(http://zfcxjst.hlj.gov.cn:3000/Default.aspx)“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完成网上企业登记,未完成登记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下载时间为 202 1 08 24 0 0 00分至 202 1 08 31 00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为我省百大项目之一,工期紧,根据“关于印发《全省百大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短于法定时间,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咨询。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 黑龙江建设网( http://zfcxjst.hlj.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富锦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人: 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富锦市中央大街 11号

人: 梁先生

话: 13091641666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佳溪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 南兴街 24号中交香颂12A

人: 先生

话: 0451-59025666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