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新建项目全过程咨询
- 项目地址: 肇东市民权南路肇东市人民医院南侧
- 规模: 肇东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新建项目(变更)位于肇东市人民医院院区南侧,拆除现状院区消防水池一座;项目总用地面积18780.53平方米,其中由《选址意见书》提供的用地面积为17250.00平方米,占用医院自有用地1530.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112.26平方米,建筑沿用地东西方向,呈“一字型”布置,西侧为地上2层,东侧为地上7层,局部地下1层,建筑高度36.0米,设置病床200张,其中负压病床15-30张
- 范围: 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监理、造价、招标代理; 3.2服务期限:3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以实际发生为准
- 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新建项目全过程咨询 2.2建设地点:肇东市民权南路肇东市人民医院南侧 2.3建设规模与内容: 肇东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新建项目(变更)位于肇东市人民医院院区南侧,拆除现状院区消防水池一座;项目总用地面积18780.53平方米,其中由《选址意见书》提供的用地面积为17250.00平方米,占用医院自有用地1530.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112.26平方米,建筑沿用地东西方向,呈“一字型”布置,西侧为地上2层,东侧为地上7层,局部地下1层,建筑高度36.0米,设置病床200张,其中负压病床15-30张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8-25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肇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肇发改发【
2020】8号文件和肇发改发【2020】256号文件批复建设,
肇东市人民医院传染
病区
新建
项目
已经具备招标条件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加政府专项债
。招标人为
肇东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为
黑龙江海恒项目咨询有限
公司
。
此项目属于黑龙江百大项目
。
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新建项目
全过程咨询
2.2建设地点:肇东市民权南路肇东市人民医院南侧
2.3建设规模与内容:
肇东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新建项目(变更)位于肇东市人民医院院区南侧,拆除现状院区消防水池一座;项目总用地面积
18780.53平方米,其中由《选址意见书》提供的用地面积为17250.00平方米,占用医院自有用地1530.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112.26平方米,建筑沿用地东西方向,呈“一字型”布置,西侧为地上2层,东侧为地上7层,局部地下1层,建筑高度36.0米,设置病床200张,其中负压病床15-30张。
2.4
招标控制价
:
594.6167万元;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
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及服务周期安排
3.1招标内容:
全过程工程
咨询
:
设
计、
监理
、
造价
、
招标代理
;
3.2
服务期限:
34个月;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以实际发生为准)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工程设计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工程监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甲级
(
或
以上
)
资质
;
4.2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
,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
并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
设计
专业负责人
:
投标人拟派
设计
负责人须持有国家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
国家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并在本企业注册
,且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并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
造价专业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造价负责人须持有国家注册
一级
造价工程师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
并在本企业注册
,
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并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
明
;
监理专业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
并在本企业注册
,
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并提供近三个月
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
2018〕1 号)有关规定
;
4.3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
以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
以
“中国
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
),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4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注:
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的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专业负责人。
5.1
凡有意参加投
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
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1 年 0
8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
8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2招标文件
0
元
/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6.1
投标截止
时间为
2021 年
08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投
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8.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
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
http://1.58.199.11:8605/)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
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8
.2 开标时间
为
:
2021 年
08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电子投标工具在
“
www.bqpoint.com
”的下
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10
.2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10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本项目监督部门:肇东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
肇东市人民医院
地
址
:
肇东市民权南路肇东市人民医院南侧
联
系
人:
于先生
电
话
:
0455-797603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海恒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明月街174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1-84013343
-8004
电
子
邮
件:
HHhh5161@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