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韩家园镇人民政府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 范围: 2.1标段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韩家园镇人民政府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2.2供货地点:呼玛县韩家园镇 2.3招标内容:设备购置:摆臂式垃圾车2台、防火棚车6台、抛雪车1台;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实际交货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 完成设备购置及安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 2.8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不允许兼头兼中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30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韩家园镇人民政府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0000G251202001001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韩家园镇人民政府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已由 呼玛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韩家园镇人民政府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呼发改【 2025】98号 文件批复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呼玛县韩家园镇人民政府 , 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韩家园镇人民政府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2.2供货地点: 呼玛县韩家园镇
2.3招标内容: 设备购置 :摆臂式垃圾车2台、防火棚车6台、抛雪车1台 ;
2.4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6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实际交货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 232万元
2.7招标范围:完成设备 购置 及安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
2.8本项目划分 二个 标段 , 不允许兼头兼中 。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取得设备生产商的授权。本次招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 (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以成立日期之日起算 )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 为 2025年12月9日18时00 分至 2025年12月16日18时00 分(北京时 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网上递交,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30日9时00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30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0457-3500216
招标人: 呼玛县韩家园镇人民政府
地址: 呼玛县 韩家园镇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方式: 0457-3533316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道外区太古街 341号1层
联系人: 那先生
联系方式 : 0451- 59565777
电子邮箱: hljzlgc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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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