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五大连池市朝阳山镇至红旗村提质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五大连池市
- 规模: 项目在原有公路技术标准范围内实施提质改造工程,维持原有技术标准不变,即设计速度20km/h的四级公路,路基宽6.0m,行车道宽3.5m,土路肩宽2X1.25m
- 范围: 路线起点于朝阳乡兆麟路南侧,本项目测量桩号为K0+000,完全利用现有旧路布线,经朝阳乡、朝阳林场、朝阳村、曙光村、干校屯、乌库因村、金山村,终点于红旗村村头,测量桩号为K38+075.144,路线全长38.075km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1
项目详情
五大连池市朝阳山镇至红旗村提质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QGC-SG-2025-023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五大连池市朝阳山镇至红旗村提质改造工程
已由
五大连池市
交通运输
局
以
《
五大连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五大连池市朝阳山镇至红旗村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及预算审查意见的批复
》(
五
交
字
【
202
5
】
13
号)
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车购税和地方资金
。招标人为
五大连池市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招标人 ”)
,监督人为
五大连池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华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五大连池市朝阳山镇至红旗村提质改造工程
;
2.2建设地点
:
五大连池市
;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
项目在原有公路技术标准范围内实施提质改造工程,维持原有技术标准不变,即设计速度
20km/h的四级公路,路基宽6.0m,行车道宽3.5m,土路肩宽2X1.25m。全线共新建涵洞2道,均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分别为2-Φ1.5m和1-Φ1.5m。路线起点于朝阳乡兆麟路南侧,本项目测量桩号为K0+000,完全利用现有旧路布线,经朝阳乡、朝阳林场、朝阳村、曙光村、干校屯、乌库因村、金山村,终点于红旗村村头,测量桩号为K38+075.144,路线全长38.075km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计
划工期
:
148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202
5
年
7
月
6
日,计划交工日期
:
202
5
年
11
月
30
日
;
缺
陷责任期
:
24
个月。
(
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
2.5招标范围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优良;
2.7安全目标:
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施工和监理 2 个标段。本标段为 施工 标段。 控制价为: 12879405.00 元
|
标
段
|
名称
|
里程
(公里)
|
主要工作内容
|
控制价(元)
|
|
1
|
五大连池市朝阳山镇至红旗村提质改造工程
|
38.075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全部内容。
|
12879405.00
|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
有效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最低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
及以
上资质。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应提供在交通运输
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
3.1.2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最低要求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须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
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近
3个月(202
5
年
2
月
-202
5
年
4
月)连续在本企业缴
纳养老保险
证明材料(具有社保机构章)。
3.1.3财务最低要求:
①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②
营运资金:
2022年度或2023年度流动资产-2022年度或2023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注:近三年为
202
1
年度~
202
3
年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
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平均营业额,年平均营业额为财务会计报表中各年营业收入的算术平均值。202
3
年
及以后
成立的企业此项不作要求。
3.1.4 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至少独立完成1项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
注: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 ,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
5
信誉要求
:
①本项目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
4
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
3
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
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施工单位提出的投标申
请
;
②须提供
近三年内
投标人本企业
、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须提供
近三年内
投标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
“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④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⑤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如有不良纪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下载时间为
202
5
年
6
月
6
日
01
时
00分至202
5
年
6
月
11
日
01
时
00分(北京时间)。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 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
5
年
7
月
1
日
10
时
0
0
分
(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2
5
年
7
月
1
日
10
时
0
0
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
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
人
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网站上发布
七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将公示以下内容:
7.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工期;
7.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7.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八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五大连池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18245680399
招标人:
五大连池市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朝阳大街
96号
联系人:
王
先生
电
话:
13354561100
招标代理:
黑龙江华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102号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15546329531
邮
箱
:
hqgcxmglyxgs@163.com
2025年06月5日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
及以上资质。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应提供在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
|
注:
1.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财务要求
|
|
①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②
营运资金:
2022年度或2023年度流动资产-2022年度或2023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注:近三年为
202
1
年度~
202
3
年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
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平均营业额,年平均营业额为财务会计报表中各年营业收入的算术平均值。202
3
年
及以后
成立的企业此项不作要求。
|
注:
1.营运资金要求的2022年
或
2023年度
流动资产、
2022年或2023年度流动负债均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如果投标人2022年度
或
2023年度
的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后的额度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营运资金额度,可不提供银行信贷。
2.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
|
业绩要求
|
|
投标人近
五
年(
202
0
年
1 月 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 期为准) 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至少独立完成 1 项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
|
注: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或
交通运输部网站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 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 ,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①本项目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
输厅
202
4
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
3
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
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施工单位提出的投标申
请
;
②
须提供
近三年内
投标人本企业
、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须提供
近三年内
投标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
“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④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⑤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如有不良纪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注:
1.
近三年为
202
2
年
1
月
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经理
|
1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近
3个月(202
5
年
2
月
-202
5
年
4
月)连续在
本企业缴
纳养老保险
证明材料
(具有社保机构章)。
|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均要求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
|
项目总工
|
1
|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
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工。
近
3个月(202
5
年
2
月
-202
5
年
4
月)连续在
本企业缴
纳养老保险
证明材料
(具有社保机构章)。
|
注: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
2.应提供拟委任项目经理的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如网站查询不到或与查询到的信息不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评标办法附件:
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
条
款
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2(
1
)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5
0
|
施工总体计划
|
10
|
①项目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及施工组织计划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 6~
7
分;
②项目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及施工组织计划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强的,得
7
~
8 分;
③项目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及施工组织计划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强的,得 8~10 分。
|
|
|
|
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10
|
①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一般,得 5 分;
②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比较详细、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 5~7 分;
③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得 7~10 分。
|
|
||||
|
工期关键线路图及保证措施
|
10
|
①有关键线路图的,得2分;
②关键线路图及保证措施较好的,得5分;
③关键线路图及保证措施好的,得10分。
|
|
||||
|
质量、安全、环保措施、保证进度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
10
|
①质量、安全、环保、保证进度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6~
7
分;
②质量、安全、环保、保证进度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强的,得
7
~
8分;
③质量、安全、环保、保证进度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强的,得8~10分。
|
|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10
|
①项目风险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措施基本完善的,得6~
7
分;
②项目风险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措施较为完善的,得
7
~
8分;
③项目风险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措施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得8~10分。
|
|
||||
|
2.2.2(
2
)
|
主要人员
|
20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
1
0
分
;
|
|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
10
分;
|
|
||||
|
2.2.2(
3
)
|
其他因素
|
30
|
财务能力
|
1
0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
财务
最低要求
),得
9
分,在满足最低资格要求基础上,加分情况如下:
①投标人202
3
年营运资金
每超过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
1
0%,得1分
,
最多得
1分
。
|
|
|
|
履约信誉
|
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
5
分;
|
|
|
|||
|
企业业绩
|
1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9 分;
在此条件基础上每增加相同要求的一项业绩加
3 分,最多加6分。
注: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 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 ,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
|
|
|||
注: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