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2025年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项目监理

饶河县发布时间:2025-05-27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饶河县2025年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饶河县
  • 规模: 饶河县2025年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项目监理
  • 范围: 2.1建设地点:饶河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饶河县2025年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项目监理 ; 本项目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2.5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73.35万元; 2.6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5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5-27 15:39:03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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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9948

饶河县 2025年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T0703G250516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饶河县 2025年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 项目 监理 (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由 饶交政发【 2023】 57号 黑交发【 2024】234号 饶发改项字【 2023 26号 饶交政发【 2024】48号 饶发改字【 2023 162号 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车购税及地方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 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 饶河县

2. 2 建设内容及规模:饶河县 2025年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项目监理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 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 及保修期的 监理服务,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 监理服务 期与进场日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 阶段 交工 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2.5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 73.35万元;

2.6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1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2.7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 ”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名录,且 企业 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 2020年5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 一个 公路工程 相关 施工项目( 包含但不限于 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 、桥梁工程 )监理服务 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1.3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 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公路工程),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1.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202 3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 202 3 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 D级的投标人提出 投标申请。

2)近三年(20 22 5 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 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5月28日9时00分至2025年06月0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 .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如有需要,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 .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0 6 25 9时00分 止(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方式为远程异地评标。

5 . 3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重要说明:在 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同时在线上递交第一信封、第二信封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信封正常按照投标函填写报价及上传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公共资源平台要求的格式),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0.36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24小时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 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进一步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公告 规定执行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潜在投标人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日。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69- 5667906

招标人: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黑龙江省饶河县

联系人:耿先生

电话: 0469-5622909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泰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星光耀二期 A座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451- 82419888

邮箱: hljthgczx@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