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2023年饶河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项目地址: 双鸭山市饶河县
- 范围: 改造老旧小区17个,66栋楼;改造排水管、供热管网、新建化粪池、庭院硬化、进出口大门、庭院绿化、路灯、安装车辆出入管理系统、新建监控系统等工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17
项目详情
2023
年饶河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EPC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0703G230426001001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饶河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已由
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
饶发改字
〔
2022
〕
76
号
、饶发改字
〔
2022
〕
78
号
、饶发改字
〔
2022
〕
80
号
、饶发改字
〔
2022
〕
83
号
、饶发改字
〔
2022
〕
85
号
、饶发改字
〔
2022
〕
86
号)
文件批复,
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一般债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
项目出资比
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进
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2023年饶河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2.2 工程建设地点:双鸭山市
饶河县
2.3最高投标限价:5000万元。
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179.32
万元(测绘
19
万元、初步设计
40.08
万元、施工图设计
120.24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4820.68
元。
(
本项目最终工程价格,以审计决算价格为准
)
2.
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排水管网27359m、改造供热管网16960.5m、新建化粪池(30立方米)70座、新建检查井196座、庭院硬化92811m
2
、新建进出口大门
24座、庭院绿化8144.89m
2
、路灯
361盏、安装车辆出入管理系统20套、新建监控系统269套等其他内容。
2.
5
计划工期:
16
2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0
5
月
2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10月30日
(
其中,
设计服务期限为
15个工作日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20个工作日通过施工图审查
);工期安排建设单位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并随时做好准备。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
EPC 工程总承包
施工图设计:对本项目进行
测绘、初步设计
、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和现场服务、工程设计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配合等工作。
施工:包含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2.7质量标准:
设计: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方案、设计等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行业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专业
设计乙级
及
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施工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贰级
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
贰
级
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或
市政
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为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
贰
级
及以上注
册建筑师资格。提供设计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的近
3个月(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
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
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具备同等资格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的近
3个月(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设计部分:
设计项目负责人
1人,其余人员按工程实际情况自己配备,要求不少于5人,其余人员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部分: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详见招标文件)。
3.4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
3.4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在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后在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失信记录,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3.4
.3
财务要求:近三年(
2020-2022)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限之后的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
为施工
单位,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单位;
(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5)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
下载时间为
2023年0
4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5
月
06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5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 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
. 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拾万元。
10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69
-5667906
招
标
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和平街
100号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
0469-6151558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强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57号与玉山路交叉口盟科汇A座505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451-86852333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