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穆棱河(鸡东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鸡东县发布时间:2024-09-26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穆棱河鸡东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 范围: 堤防加高培厚,修建堤顶道路,新建护岸,维修涵闸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21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9-26 18:43:28
存证哈希值:
B55AB7E71FE6DE047D5F321AFCFB5D31227A47949BE60EAE974DCD6F4226C823
区块高度:
32922360

黑龙江省穆棱河(鸡东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由 有关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鸡东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春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 鸡东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项目名称为黑龙江省穆棱河(鸡东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服务内容: 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的相关勘测设计工作 ( 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工程勘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工程勘测设计、征占地前期工作及后续勘测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等)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120 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可行性研究阶段技术成果文件;可研批复后 180 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 初步设计阶段技术成果 文件 ;其他设计和相关专项技术服务按照项目总体进度满足相应审批程序及项目开工建设时间的要求提交成果。

3 、投标人 投标 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或高级以上职称证书。

3.2 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 负责人 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的不允许投标。提供 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截图。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 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 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在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 下载时 间为 2024 9 27 0 时至 2024 10 13 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10 21 9 00 分,投标人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 开标时间为 2024 10 21 9 00 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 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鸡东县水务局

话: 0467-5575507

人: 鸡东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

人: 杨先生

话: 13351778006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春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

话: 13136651973

电子邮箱: xmglcg @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