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材料暂估价采购

哈尔滨市发布时间:2023-10-2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材料暂估价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23号,原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校区范围内,东起现状省外运车队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材料暂估价采购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1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10-25 16:46:07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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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4500946

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 -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 材料暂估价采购

公开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S0100G23027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 -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 材料暂估价采购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省政府统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材料暂估价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 -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 材料暂估价采购。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 123号,原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校区范围内,东起现状省外运车队、西至长寿路,南起保健路、北至规划启智一道街。

2.3交 货 期: 7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外墙石材材料采购, 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产品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最高投标限价:2200575.47元。

2. 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2. 8 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设施、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3 10 26 16 00 2023 11 02 16 00 (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 11 16 09 3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 2023 11 16 09 30 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 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5843、84518544、83084533。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人: 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 1500号

人: 夏女士

联系 电话 13936582821

代理机构: 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康顺街 2号5层

人: 唐先生

话: 0451-81359888

电子邮箱: hljhl2023@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