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海关检验检疫处理中心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道里区临空经济区临空第二大道与临空六路交汇处
- 规模: 1544.6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0日,共4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8009082.41元
- 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关检验检疫处理中心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道里区临空经济区临空第二大道与临空六路交汇处; 2.3建设规模:1544.6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0日,共4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8009082.41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1-10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G0100G2216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关检验检疫处理中心项目施工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已落实。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道里区临空产业发展局
,
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海关检验检疫处理中心项目施工
;
2.2
建设地点:
道里区临空经济区临空第二大道与临空六路交汇处
;
2.3建设
规模:
1544.6平方米
;
2.4
招标
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2.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0日,共4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
2.6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
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
标段
;
2.8
招标控制价:
8009082.41
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提供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
2022年07月至2022年09月
),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
4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
4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
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3.
4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
2019年10月0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
)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
3.
4
.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
4
.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哈尔滨运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1043家企业(含外埠企业277家)被评为不合格企业,其中:黑龙江省华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105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
4
.5本项目将按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8家企业被限制投标;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
3.
4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2年
10
月
20
日
1
7
时
00分至2022年
10
月
27
日
1
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
11
月
10
日
09
时
3
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达到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
2022年11月10日09时30分
;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5843、84518544、83084533;
9.
3
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
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
4
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10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哈尔滨市道里区临空产业发展局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兴江路
2459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451-51182566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星光耀二期
A座13层
联
系
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
0451-51011111
电子邮箱:
3151924237@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