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呼玛县白银纳乡白银纳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呼玛县白银纳乡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项目地址: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白银纳村
- 规模: 农机大院建设工程,包括农机大院罩棚工程2076.48平方米,农机大院硬化地面工程2158.79平方米 ; 2.4项目招标控制价:4766735.64元; 2.5计划工期: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总工期62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不划分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呼玛县白银纳乡白银纳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2.2建设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白银纳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农机大院建设工程,包括农机大院罩棚工程2076.48平方米,农机大院硬化地面工程2158.79平方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8-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8-12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1303G220804001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呼玛县白银纳乡白银纳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已由
呼玛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呼玛县白银纳乡白银纳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呼发改【
2021】93号
批准建设
,
总投资
531.41万元(申请黑财指(农) [2022]145 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81.03 万元、黑财指(农)[2022]146 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6 万元 ,其他 384.38 万元为县级匹配自筹资金)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卓太永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呼玛县白银纳乡白银纳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2.2建设地点: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白银纳村
;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农机大院建设工程,包括农机大院罩棚工程
2076.48 平方米,农机大院硬化地面工程 2158.79 平方米。锅炉房及外网改造工程,包括原锅炉房维修改造 227.76 平方米,锅炉房扩建 137.18 平方米,锅炉房给排水、电气和采暖改造工程 364.94 平方米。由原来的 2 吨锅炉更换 6 吨锅炉。开展室外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开展室外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
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
2.4项目
招标控制价
:
4766735.64
元
;
2.5计划工期:
2022年
8
月
3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总工期
62
日历天
(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
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
不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含)以上资质
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
级(含)以上资质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信息;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
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
3个月(
202
2
年
5
月
-202
2
年
7
月,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
2022年
7
月
)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社保系统尚未升级完成,仍无法查询人员社保应提供社保缴纳有效证明材料及企业为其缴纳社保承诺书,无承诺或虚假承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3.
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工程规模为小型,以承诺为准)。
3.
4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9年
8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定(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计算);
(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
4)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的书面承诺
。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7
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图纸
;下载时间为
2022年8月5日17时00分到2022年8月12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8月26日9时00分
。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3开标时间
:
2022年8月26日9时00分
。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
、
招标清单
及图纸
,其中招标清单格式后缀名为
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hljtbx;
9.3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5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郭女士
电
话:
0457-
3500121
招
标
人
:
呼玛县白银纳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白银纳
鄂伦春族乡
联
系
人:
苏
先生
电
话:
0457-
3563018
招
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卓太永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
13号8楼B座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
0451-85990666
邮 箱: hljztyx@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