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东宁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
- 项目地址: 东宁市
- 规模: 东宁市农村公路现存四、五类危桥30座,拆除重建
- 范围: 东宁市农村公路现存四、五类危桥30座,拆除重建 ; 项目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其它管理等
- 概况: 2.1项目名称:东宁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 2.2建设地点:东宁市 2.3建设规模:东宁市农村公路现存四、五类危桥30座,拆除重建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09
项目详情
东宁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东宁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已由东宁市交通运输局以东交发 [2024]391 号《关于东宁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文件 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 2024 】 365 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下达 2024 年第三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农村公路)的通知》 文件批复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东宁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鼎华共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东宁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
2.2 建设地点:东宁市
2.3 建设规模: 东宁市农村公路现存四、五类危桥 30 座,拆除重建 。
2.4 施工计划工期: 6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4 月 20 日,计划交工日期: 2026 年 12 日 31 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全过程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实施、验收移交等全生命周期所需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行业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决杜绝重大、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8 招标范围: 项目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其它管理等。对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审核进行管理以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相关服务,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直至通过全面竣工验收。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为标段, 最高限价为 183.3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http://www.tzxm.gov.cn/ ) ,备案的咨询专业应包含 “ 公路 ” 。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 )项目总负责人( 1 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2 )项目管理负责人( 1 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3 )造价咨询负责人( 1 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注: ①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路桥、桥梁、桥隧、隧道、道路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土木工程(路桥方向);
② 以上( 1 )、( 2 )、( 3 )条所要求人员必须 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 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02 月企业为其连续 3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 4 )其他人员 ( 6 人): 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3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 2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 3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 4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项目总负责人 、 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 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6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工程类的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服务内容含项目管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全过程咨询服务签订日期为准。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进行;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03 月 1 3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3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
4.2 投标人未按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 商务及技术文件 ) 、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 报价文件 ) 的线上递交工作。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伍仟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04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 ① 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 ② 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5.4“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 开标时间: 2025 年 04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3 评审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30 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及黑龙江省交 通运输厅 (http://www.hljjt.gov.cn) 网站上发布。
9.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及黑龙江省交 通运输厅 (http://www.hljjt.gov.cn) 网站进行公示。将公示以下内容:
9.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监理服务期;
9.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9.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9.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9.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东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光明街 3 号
电 话: 0453-3631420
招 标 人:东宁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光明街 3 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453-3687819
招标代理:黑龙江鼎华共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通大街 122-126 号皓丽大厦 2 栋二层
联系人:招标部
电 话: 13351336890
邮箱: dinghuazhaobiao@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