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托育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项目
- 项目地址: 伊春市大箐山县
- 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7459.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32.0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239.54平方米,共设有建(构)筑物3栋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托育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项目) 2.2建设地点:伊春市大箐山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459.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32.0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239.54平方米,共设有建(构)筑物3栋 ; 3栋建筑包括托育所一座、门卫房一座、消防泵房一座;室外配套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铺装、大门、围墙、升旗台、景观工程、园区绿化、室外管网、室外电力、室外弱电等 ; 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 2.4.1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各专项研究咨询、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 2.4.2施工:包含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编制竣工图、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各专项二次深化设计、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总工期442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6招标控制价:2240.52万元(施工图设计费30.00万元、建安费:2210.52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6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托育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
EPC项目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SG0000G25090100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
大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箐发改批字【
2024】08号
、箐住建审批〔
2025〕1号
批复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上
级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项
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大箐山县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托育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
EPC项目)
2.2建设地点:伊春市大箐山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
7459.9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32.08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1239.54 平方米,共设有建(构)筑物 3 栋。 主要建设内容为 3 栋建筑包括托育所一座、门卫房一座、消防泵房一座;室外配 套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铺装、大门、围墙、升旗台、景观工程、园区绿化、室外管网、 室外电力、室外弱电等。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
2.4.1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各专项研究咨询、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
2.4.2施工:包含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编制竣工图、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各专项二次深化设计、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2.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
10
月
16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6
年
12
月
31
日,总工期
442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6招标控制价:
2240.52万元(施工图设计费30.00万元、建安费:2210.52万元)
。
2.7质量标准:
合格标准
2.7.1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2.7.2施工: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
行业(
建筑工程
专业
)乙级
(含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含叁级)或
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施工单位提供)。
3.2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
1人: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
(2)
近
3个月(
2025年
6
月至
202
5
年
8
月
)
社保
(养老、医疗
(含生育)、工伤、失业证明)
缴费明细(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截图(社保查询打印页)等(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
①如工程总承包
项目总负责人
为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
②如工程总承包
总负责人
为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③如工程总承包
总负责人
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
建筑
工程相关专业。
(
2)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或建筑
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近
3个月(
2025年
6
月至
202
5
年
8
月
)社保
(
养老、医疗
(含生育)、工伤、失业证明)
缴费明细
(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截图(社保查询打印页)等(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
3)施工负责人1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
近
3个月(
2025年
6
月至
202
5
年
8
月
)社保
(养老、医疗
(含生育)、工伤、失业证明)缴
费明细(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截图(社保查询打印页)等(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注:
1.
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可同时兼任。
2.项目总负责人应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3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设计人员:
按照实际需求配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
施工人员:投标人(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规定,承诺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人员应为
建筑
工程相关专业,且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年
09
月
09
日
22
时
00分至2025年
09
月
16
日
22
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其他事项
: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电子投标工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
5
年
09
月
30
日
09时
0
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6
.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
.2开标时间:202
5
年
09
月
30
日
09时
0
0分。
6
.3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
总负责人
近
3年(20
22
年
9
月
1
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
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如果有行贿犯罪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成立时间
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
9.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
总负责人
如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大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
0458-3439602
招
标
人:
大箐山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团结社区翠河小区29号楼
联
系
人:
潘先生
电
话:
0458-3439612
招标代理机构:
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外滩(
1898)A4栋11楼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451-86626306-823
电子邮箱:
tzzx2010
@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