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尔站经营所尔站一林场水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及二场水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尔站经营所—尔站一林场
- 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尔站经营所—尔站一林场水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及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尔站经营所—尔站二场水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工程概况:尔站经营所-尔站二场:路线全长24.403km,利用现有旧路水毁恢复; 尔站经营所—尔站一林场:路线全长15.869km,利用现有旧路水毁恢复 ; 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
项目详情
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尔站经营所—尔站一林场水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及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尔站经营所—尔站二场水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24GKJF-00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宁安市交通运输局文件宁交发 [2024]1 3 号、宁交发 [2024]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宁安市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向上争取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尔站经营所—尔站一林场水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及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尔站经营所—尔站二场水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工程概况: 尔站经营所 -尔站二场:路线全长24.403km,利用现有旧路水毁恢复;
尔站经营所 —尔站一林场:路线全长15.869km,利用现有旧路水毁恢复。
2.3建设地点:尔站经营所—尔站一林场、尔站经营所-尔站二场
2. 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
2. 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 6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10日内提交成果文件,相关技术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 7 质量要求:设计深度满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 2007〕358号)的要求。
2. 8 安全目标:满足《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 JTG B05-2015)及国家、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9 招标控制价 : 175.28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 2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并为企业在职员工,提供连续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 3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近3年内行贿犯罪名单。
3. 4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后查询结果为准)
3.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 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02 月 05 日 00 时 00分至 2024 年 02 月 10 日 00 时 00分 (北京时 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2 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后果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第一信封开标时 间: 202 4 年 03 月 04 日 0 9时00分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 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2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踏勘发生的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3日,公示内容包括:
(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的响应情况;
(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
( 3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 0453—8854881
招 标 人: 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宁安市古塔东街九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0453—789601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滨江大都会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16778622111
电子邮件: jfzbdlj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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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