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泊湖冰雪大世界项目施工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3-11-0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镜泊湖冰雪大世界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位于牡丹江市镜泊湖世界地质公园
  • 规模: 建设镜泊湖冰雪大世界,项目用雪量35623.2立方米,用冰量7029.21立方米,冰壳956.37平方米,特效灯光专项工程一项
  • 范围: 2.1工程名称:镜泊湖冰雪大世界项目施工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30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11-09 17:13:29
存证哈希值:
E9BD60EDF762F86AA1B02D740D1A7FD584281681353F2320CE7E249BB8C991FD
区块高度:
25305833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已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资金来源为市场化融资和自筹。本工程建设单位为牡丹江镜泊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代建单位)为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镜泊湖冰雪大世界项目施工。

2.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牡丹江市镜泊湖世界地质公园。

2.3工程性质:新建。

2.4总投资额:4800万元人民币。

2.5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镜泊湖冰雪大世界,项目用雪量35623.2立方米,用冰量7029.21立方米,冰壳956.37平方米,特效灯光专项工程一项。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

2.7计划工期 :计划 2023年12月15日开工,计划2024年1月15日竣工,其中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除冰面上作业以外的工程项目,项目运营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拆除工程项目。计划总工期31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最高投标限价: 32,317,822.62 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进行核实、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退休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退休证。未提供社保信息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要求:除施工负责人1人外,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6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投标人(公司)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 ~ 2022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要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封皮有企业法人和会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年11月9日17时00分至2023年11月16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获取)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续将因为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而无法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30日9时00分 00秒止(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程序要求,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30日9时 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楼(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7. 定标方式

7.1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5号文件、牡丹江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试行)通知》牡建政发(2020)66号文件,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2021)298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本项目相关事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路 106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 0453-688352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银龙东路 151号,山河铭家小区西门

联系人:周宝玉

联系电话: 0453-6679238

电子邮件: m6679238@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 0453-768466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