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2023年明水县一般公路建设项目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明水县明水镇
- 范围: 2.1建设地点:明水县明水镇、永兴镇、兴仁镇、崇德镇、双兴镇、永久乡、树人乡 ; 2023年明水县一般公路建设项目(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具体
- 概况: A1标段:务本村一关地界段、明三公路一潘家段、光明村一范家段、刘国香一王显德段、兴发村一刘廷范段、赵永隋一民政村段、双发村一双长村段、郝家一石兴村段、对面城村一叶家岗段、兴发村一马江段、孙家炉一美丽村段,涵盖设计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路面、桥涵工程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25
项目详情
2023年明水县一般公路建设项目(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XM-2023036-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明水县一般公路建设项目(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监理
(以下简称“本项目” ) 已由
明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
2023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明发改审批【
202
3
】
18
号
)
,资金来源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招标人为
明水县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明水县明水镇、永兴镇、兴仁镇、崇德镇、双兴镇、永久乡、树人乡。
2.2 项目概况:
A1标段:
务本村一关地界段、明三公路一潘家段、光明村一范家段、刘国香一王显德段、兴发村一刘廷范段、赵永隋一民政村段、双发村一双长村段、郝家一石兴村段、对面城村一叶家岗段、兴发村一马江段、孙家炉一美丽村段,涵盖设计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路面、桥涵工程等。
A2标段:
丰饶村一刘晓好段、于家店一赵阴阳段、西王胖沟一马家沟段、永乐村一永生村段、育战公路一赵本星段、永久乡一继丰村段、明万富一庆丰村段、繁华村一赵洪恩段,涵盖设计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路面、桥涵工程等。
2.
3
招标控制价:
1294600.00
元。
2.
4
监理服务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0
9
月
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
4
年
10月31日,总工期427日历天。
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完毕
(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进场日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5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为第三标段
。
2.
6
招标范围:
2023年明水县一般公路建设项目(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7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2.
8
安全目标要求: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应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无不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有省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同类或类似项目施工监理经验。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的打印日期在
2023年0
5
月
-2023年0
7
月;同时省内、省外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并在配合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查询(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
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为准;
(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
202
2
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评定为
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08
月
02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8
月
09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4.2
投标人未按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5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25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
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
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网站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
网站进行公示。将公示以下内容:
7.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监理服务期;
7.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7.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监督
部门:明水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0455-6221533
招标人:明水县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455-6228858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旭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0451-51603050
电子邮箱:
xumingzixun@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