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明水县一般公路建设项目(公路提质改造工程)A1标段

明水县发布时间:2023-08-02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3年明水县一般公路建设项目公路提质改造工程A1标段
  • 项目地址: 明水县明水镇
  • 规模: 务本村一关地界段、明三公路一潘家段、光明村一范家段、刘国香一王显德段、兴发村一刘廷范段、赵永隋一民政村段、双发村一双长村段、郝家一石兴村段、对面城村一叶家岗段、兴发村一马江段、孙家炉一美丽村段,涵盖设计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路面、桥涵工程等
  • 范围: 2.1建设地点:明水县明水镇、永兴镇、兴仁镇、崇德镇、双兴镇、永久乡、树人乡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25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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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明水县一般公路建设项目(公路提质改造工程)A1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M-202303 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明水县一般公路建设项目(公路提质改造工程)A1标段 已由明发改审批【 202 3 18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明水县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明水县明水镇、永兴镇、兴仁镇、崇德镇、双兴镇、永久乡、树人乡。

2.2 建设规模:务本村一关地界段、明三公路一潘家段、光明村一范家段、刘国香一王显德段、兴发村一刘廷范段、赵永隋一民政村段、双发村一双长村段、郝家一石兴村段、对面城村一叶家岗段、兴发村一马江段、孙家炉一美丽村段,涵盖设计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路面、桥涵工程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0 9 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 4 10月31日,总工期427日历天。 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 5 标段划分:本项目 A1标段

2. 6 最高投标限价 42353150.00元。

2.7 质量目标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8 安全目标要求: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应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 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同类或类似项目道桥施工专业经验,具备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投标;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 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项目经理: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或交安B证),具备同类或类似项目道桥施工专业经验,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总工: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连续证明的打印日期在 202 3 02 -202 3 07 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合同中参加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 “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 “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 http://www.hljcredi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ww.wenshu.court.gov.cn )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管理班子全员进行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 20 20 年~ 2022年 ),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20 22 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评定为 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的投标。

3.7 本次招标评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3年08月02日18 时至 2023年08月09日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4.3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工作。

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08月25日09时,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第一信封开标时间为2023年08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线上开标工作。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 “0”代替。

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2.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3.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本项目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函方式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2.3万元(人民币)(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已按下浮50%计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 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束后,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 3日。公示内容包括: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如有);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明水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0455-6221533

招标人:明水县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455-6228858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旭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0451-51603050

电子邮箱: xumingzixun@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