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存储库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3-04-23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农副产品存储库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饶河县饶河镇振兴村
  • 规模: 建设农副产品存储库1座,总建筑面积683.45平方米,同时建设场区配套道路529.60平方米及厂区管网1项
  • 范围: 2.1项目名称:农副产品存储库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饶河县饶河镇振兴村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15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6-25 17:02:00
存证哈希值:
6CBE4602272AD47DA4FF72FD54F7529D747A14D547114C393A681D1C094D0D81
区块高度:
19744868

项目编码: FJ0703G230423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农副产品存储库建设项目 ”,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饶发改字 202 3 20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指导中心,资金来源为涉农 统筹 整合资金 及县级财政匹配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农副产品存储库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饶河县饶河镇 振兴村

2.3建设规模: 建设农副产品存储库 1座,总建筑面积683.45平方米,同时建设场区配套道路529.60平方米及厂区管网1项

2.4招标控制价 2141828.04元

2. 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 3 05 22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3 12月3 0 日,共 222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其 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 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202 2 11 -202 3 0 4 月),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并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提供项目经理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按照黑建规范〔 2020〕9号《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 20 -202 2 )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 20 20 202 1 202 2 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限之后的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6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3.10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位,除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3.11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 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 3 04 23 19时00分至202 3 04 28 23 59 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3 05 15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 202 3 0 5 15 09 00

7.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开标场地: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9. 其他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保证保险方式、电子保函方式、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 万元。

3.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0469-5667906

:饶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指导中心

人: 先生

招标人地址: 饶河县

联系电话: 1355503497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工程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 235号投资大厦21楼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451-51056485-8 05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