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鹤大公路鸡西市滴道区过境段改建工程施工A2标段

滴道区发布时间:2023-07-24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国道鹤大公路鸡西市滴道区过境段改建工程施工A2标段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A2标段: 国道鹤大公路鸡西市滴道区过境段改建工程经过鸡西矿业有限公司滴道盛和煤矿等国有煤矿及小煤矿开采形成的老采空区的影响区域,结合钻探、物探采空区勘查结果,采空区治理沿公路沿线的总长度约为6300m,注浆治理范围分为12块,根据采空区勘查结果及设计路线实际情况,共设计注浆钻孔356个,预计累计进尺29936m,注浆治理总面积为159513.5m2,总注浆量为99311m3 ; 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15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24 17:58:54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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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0454494

国道鹤大公路鸡西市滴道区过境段改建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道鹤大公路鸡西市滴道区过境段改建工程施工 已由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黑发改交通 [ 2022 ]863 号文件 批准 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 [2023]120号文件 批准 、施工图设计已由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 [2023]223号文件批准 。项目建设资金为 申请国家车购税补助资金及鸡西市政府自筹资金 ,项目总投资 19560.0561 万元 ,项目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 鸡西市滴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A2标段:

国道鹤大公路鸡西市滴道区过境段改建工程经过鸡西矿业有限公司滴道盛和煤矿等国有煤矿及小煤矿开采形成的老采空区的影响区域,结合钻探、物探采空区勘查结果,采空区治理沿公路沿线的总长度约为 6300m,注浆治理范围分为12块,根据采空区勘查结果及设计路线实际情况,共设计注浆钻孔356个,预计累计进尺29936m,注浆治理总面积为159513.5m2,总注浆量为99311m3。

本治理工程主要工序有注浆站建设,注浆原材料采购,采空区造孔、注浆、注浆效果检测及后期的公路沿线沉陷变形监测等,详细的采空区治理工艺及技术要求见《国道鹤大公路鸡西市滴道区过境段改建工程采空区治理工程设计》。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3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4 安全目标: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 5 标段划分:本 项目共划分为 2个标段

标段

桩号

里程

(km)

主要工作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元)

A2

K0+000-K9+080

6.3

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18,432,468.00元

2. 6 项目建设工期 864 日历天 项目计划 202 3 08 19 日开工建设, 202 5 12 30 日交工通车 (工期仅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有效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A2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3.1. 2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 最低要求

A2标段: 1)项目经理要求: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项目经理,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 项目总工:至少担任过 1个类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项目总工,高级工程师职称。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需提供 2023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 2绩最低要求

A2标段: 投标人近五年( 2018年6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500万元的采用岩溶处置方法处理(如采空区、古墓、枯井、掏砂坑、防空洞等)的施工业绩。

3.3 财务要求:

A2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 4 信誉最低要求

1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 )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 )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4 )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5 )近三年内申请人没有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6 )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 )近三年( 20 20 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没有 行贿犯罪记录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单位提出投标申请。

9)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6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3年0 7 24 23 59 分至 202 3 07 31 23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参考资料。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招标文件 0元 /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5日 09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在网站首页 -----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入口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15日 09 00分。评审地点: 鸡西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http://www.hljjt.gov.cn/)上发布。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踏勘现场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鸡西市交通运输局

址: 鸡西市鸡冠区兴国中路 257号

话: 0467- 2653112

人: 鸡西市滴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鸡西市滴道区外环路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467-2571996

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鸡西市鸡冠区 京宏名苑东门 22号门市

人: 许女士

话: 0467-2397666

电子邮件: guangjianzhaobiao@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