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群众文化艺术中心改造项目监理

鸡西市发布时间:2023-06-0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鸡西市群众文化艺术中心改造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44号
  • 规模: 总用地面积15323.26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为13672.96平方米,分为三个子项,其中:少年宫(大活动室)建筑面积1453.10平方米,地上一层;附属用房(原车库及附属)建筑面积1825.10平方米,地上三层,局部一层;群众艺术馆、朝鲜族艺术馆、社会文明实践中心(原剧场、文化艺术中心部分)建筑面积10394.76平方米,地上三层
  • 范围: 总用地面积15323.26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为13672.96平方米,分为三个子项,其中:少年宫(大活动室)建筑面积1453.10平方米,地上一层;附属用房(原车库及附属)建筑面积1825.10平方米,地上三层,局部一层;群众艺术馆、朝鲜族艺术馆、社会文明实践中心(原剧场、文化艺术中心部分)建筑面积10394.76平方米,地上三层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2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6-22 23:19:50
存证哈希值:
33D23681606DE68B77AEC28776799DD875B3C74CFD10A3AC01F995A18BB31D84
区块高度:
19716029

鸡西市群众文化艺术中心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公

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 鸡西市群众文化艺术中心改造项目 已由 鸡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 鸡西市群众文化艺术中心改造项目的请示》 (鸡 文体广旅呈 [2022] 6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鸡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 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 鸡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监督单 位为 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鸡西市群众文化艺术中心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 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 44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用地面积 15323.26 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为 13672.96 平方米,分为三个子项,其中:少年宫(大活动室)建筑面积 1453.10 平方米,地上一层;附属用房(原车库及附属)建筑面积 1825.10 平方米,地上三层,局部一层;群众艺术馆、朝鲜族艺术馆、社会文明实践中心(原剧场、文化艺术中心部分)建筑面积 10394.76 平方米,地上三层。

2.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24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 06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10 31 日。 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施工及保修阶段 监理 服务

2.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全过程(含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全部结束止,具体进场时间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366,410.00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房屋建 工程监理 专业 (含 以上资质

3. 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 资格; 同时,须提供至 202 3 3 月至 202 3 5 为拟派项目 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条形码、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 4 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 符合 《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 2018 1 号)有关规定 满足最低配备 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监理工程师 2 ( 水暖专业和电气专业 ) 、监理员 2 人、安全监理工程师 1 人。 (除总监外其余人员是否提供证件 作要求,但投标人须 提供 项目 监理机构 主要 人员配备承诺书

3. 5 信誉要求:

3. 5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 3 年指 20 20 6 月至 202 3 5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 [ 投标人应自行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

3. 5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 [ 投标人应自行通过 “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

3. 5 .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 50% ;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 50% ,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3. 8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 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 202 3 6 6 9 00 分至 202 3 6 13 9 00 (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指南、《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4.3 招标文件 0 / 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6 26 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 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 202 3 06 26 9 00 分。

6.2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 ggzyjyw.hlj.gov.cn /BidOpening ),在线 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6.3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 92 号)。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 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发布。

9.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为 鸡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 0467-2186030 。

10. 联系方式

本项目监督单 位: 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467-2183098

人:鸡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址:鸡西市鸡冠区柳浪街体育会展中心

人: 郭先生

话: 0467-2186030

招标代理机构 鸡西市新希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鸡西市鸡冠区文化路 27号

人: 秦先生

: 0467-620598 7

电子邮箱 xxwgcb@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