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山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克山县发布时间:2024-02-23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克山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克山县
  • 范围: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其他工程等
  • 概况: 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克山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克山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规划新建农用井6眼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15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2-23 09:33:51
存证哈希值:
EE64CF693F5D3580D8116E15F1A982090A0652CB50099CED199A7A0B368C59DF
区块高度:
28560333

克山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 ZXFGS2024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克山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克山县农业开发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克山县农业开发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克山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 克山县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规划新建农用井 6眼。建筑物:涵洞19座。滴灌工程949亩,排水沟衬砌1条(0.445公里)。规划修缮砂石路13条,水泥路5条总长18.721公里。规划晒场及排水沟1处,总面积3200m2。新架设高压线170m。铺设低压电缆724m。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5套。

2. 4 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

2.5建设工 期: 20 24 3 21 日至 2024 12 31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 施工 阶段监理

监理服务期限 : 20 24 3 21 日至 2024 12 31 ( 306 日历天完成,以施工工期为准)

招标控制价: 43.49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 相关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 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网进行登记。

3.4 投标企业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不允许参与本工程招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 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 2 4 2 23 16 00 分至 20 2 4 2 2 9 16 00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24 3 15 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方式一: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开标时间: 20 24 3 15 9时00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

9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克山县农业农村局

人: 克山县农业开发中心

址: 克山县政府二号院七号楼 419

人: 卢先生

话: 0452-4523747

招标代理机构: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园小区 7 号楼门市

邮政编码: 161000

人: 先生 话: 18045268586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