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肇州县杏山涝区骨干治理工程检测(第二标段)

肇州县发布时间:2024-03-0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肇州县杏山涝区骨干治理工程检测第二标段
  • 项目地址: 大庆市肇州县
  • 规模: 本次肇州县境内共需治理骨干排水沟道25条,现状总长度288.07千米,其中达标长度44.29千米,需治理长度243.78千米,沟道护砌长度51.53千米,筑堤长度106.43千米;其中治理干沟6条,治理长度108.66千米,沟道护砌3.03千米,筑堤长度101.30千米;治理支沟19条,治理长度135.12千米;沟道护砌48.50千米,筑堤长度5.13千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肇州县杏山涝区骨干治理工程检测(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大庆市肇州县; 2.3建设规模:本次肇州县境内共需治理骨干排水沟道25条,现状总长度288.07千米,其中达标长度44.29千米,需治理长度243.78千米,沟道护砌长度51.53千米,筑堤长度106.43千米;其中治理干沟6条,治理长度108.66千米,沟道护砌3.03千米,筑堤长度101.30千米;治理支沟19条,治理长度135.12千米;沟道护砌48.50千米,筑堤长度5.13千米 ; 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检测;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潜在投标人对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投标人最多仅能中标一个标段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0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3-01 22:57:06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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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8903457

黑龙江省肇州县杏山涝区骨干治理工程检测( 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肇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州发改审【 202 4 1 号文件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 申请国债资金 和地方 政府 配套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 肇州县杏山涝区骨干治理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 肇州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嘉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 检测 进行 国内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 肇州县杏山涝区骨干治理工程 检测(第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 大庆市 肇州县

2.3建设规模:本次肇州县境内共需治理骨干排水沟道25条,现状总长度288.07 千米,其中达标长度44.29 千米,需治理长度 243.78 千米,沟道护砌长度51.53千米,筑堤长度106.43千米;其中治理干沟6条,治理长度 108.66 千米,沟道护砌 3.03 千米,筑堤长度 101.30 千米;治理支沟19 条,治理长度 135.12 千米;沟道护砌48.50千米,筑堤长度5.13千米。其中新建前胜回水堤(兼截流作用)1条,长度 1.05 千米。

涝区骨干沟道共布置建筑物 510座。其中,北大排干分区建筑物157座,包括涵101座(新建6座、重建95座),桥37座(新建1座、重建11座、改扩建13座、利用12座),跌水9座(新建5座,利用4座),节制闸3座(重建3座),分流口建筑物2座(新建2座),排涝泵站5座(新建5座);永胜支沟2+140-2+920段穿越卜家窝棚屯,渠道采用暗涵型式,全长780米,因此拆除永胜支沟上23座涵。西大排干分区建筑物134座,包括涵92座(新建3座、重建89座),桥34座(新建1座、重建8座、改扩建19座,利用6座),排水闸3座(新建1座、重建1座、利用1座),排涝泵站5座(新建5座)。宋芳屯排干分区建筑物219座,包括涵168座(新建15座、重建153 座),桥43座(重建14座,改扩建25座、利用4座),跌水5座(新建5座),倒虹吸1座(利用1座),排涝泵站2座(改扩建2座)。

2.4服务期限: 检测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2.5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检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检测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个标段 本项目允许潜在投标人对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投标人最多仅能中标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且同时在两个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则默认该投标人投标的所有标段中,招标控制价最高的标段中标。该投标人在其他排名第一的标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标段排名顺延

2.7招标控制价: 二标段平行检: 243.22万元。(负责本项目平行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资质 金属结构、量测类 乙级 以上资质等级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岩土工程 及以上资质等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检测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3. 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检测员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近连续 3个月(2023年 12 -202 4 02 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 聘用 合同) 如人员入职不足 3个月的,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 4 02 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 3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 项目负责人 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查询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2) 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的不允许投标。提供 “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截图, 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年 3 2 00时00分至2024年 3 9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 4 4 3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 2024年 4 3 09时00分。

7.3评审 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30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2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肇州县水务局

人:张旖宁

联系电话: 0459-8523947

人: 肇州县杏山涝区骨干治理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址:肇州县

人:杨伟君

联系电话: 1560369580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嘉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兴大街 4号电商产业园B座130-25室

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 1834509787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