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2025年基础设施项目

孙吴县发布时间:2025-05-26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孙吴县2025年基础设施项目
  • 项目地址: 黑河市孙吴县
  • 规模: 沿江乡卫疆屯边沟路肩硬化:硬化边沟路肩1200米;沿江乡大桦树林子村农田路维修项目:大桦林子村到钉子山4米宽15公里农田路维修;沿江乡大桦树林子村边沟路肩项目:村边沟及路肩建设2428米;奋斗乡小架子村边沟路肩硬化项目:建设边沟2570米、路肩1285平方米;辰清镇核心村边沟路肩硬化项目:建设边沟和路肩2714米,硬化路面1100平方米;奋斗乡七里屯汽车电子衡项目:新建120吨地衡加活动板房一个;腰屯乡山河村边沟路肩项目:新建边沟和路肩2400延长米;腰屯乡曾家堡村汽车电子衡项目:120吨汽车电子衡一座及看护房;群山乡民和村边沟路肩硬化项目:边沟硬化2000米、路肩2000延长米;红旗乡红旗村自来水管线改造项目:改造自来水主管线905米,入户30户管线线450米;卧牛河乡前进村菅草沟屯深水井项目:200米深水井、10平井房、水泵等配套设施;正阳山乡正阳村自来水项目:自来水处理设施1套及管护房;正阳山乡正阳村边沟路肩项目:新建边沟4100米、路肩4100米;正阳山乡正阳村库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库房4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腰屯乡腰屯村库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库房4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卧牛河乡卧牛河村库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库房4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沿江乡西霍尔莫津村库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库房4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红旗乡红旗村库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库房4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清溪乡清溪村库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库房4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群山乡群山村库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库房4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孙吴镇新兴村库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库房4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辰清镇辰清村库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库房4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奋斗乡奋斗村库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库房4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9月30日,共97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具体内容
  • 范围: 沿江乡卫疆屯边沟路肩硬化、沿江乡大桦树林子村农田路维修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1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5-26 15:33:17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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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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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县 2025 年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WZB-HLJ-2025-016

1.招标条件

孙吴县 2025年基础设施项目 已由 孙吴县人民政府以 《孙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到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第一批资金项目安排的批复》(孙政发【 2025】3号)、《孙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到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第一批资金项目安排的批复》(孙政发【2025】4号)、《孙吴县人民政府关于孙吴县 2025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日名称及建设内容变更报备请示的批复》(孙政发〔2025]8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孙吴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省级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孙吴县 2025年基础设施项目

2. 2 建设地点: 黑河市孙吴县

2. 3 建设规模:沿江乡卫疆屯边沟路肩硬化 硬化边沟路肩 1200米 沿江乡大桦树林子村农田路维修项目 大桦林子村到钉子山 4米宽15公里农田路维修 沿江乡大桦树林子村边沟路肩项目 村边沟及路肩建设 2428米 奋斗乡小架子村边沟路肩硬化项目 建设边沟 2570米、路肩1285平方米 辰清镇核心村边沟路肩硬化项目 建设边沟和路肩 2714米,硬化路面1100平方米 奋斗乡七里屯汽车电子衡项目 新建 120吨地衡加活动板房一个 腰屯乡山河村边沟路肩项目 新建边沟和路肩 2400延长米 腰屯乡曾家堡村汽车电子衡项目 120吨汽车电子衡一座及看护房 群山乡民和村边沟路肩硬化项目 边沟硬化 2000米、路肩2000延长米 红旗乡红旗村自来水管线改造项目 改造自来水主管线 905米,入户30户管线线450米 卧牛河乡前进村菅草沟屯深水井项目 200米深水井、10平井房、水泵等配套设施 正阳山乡正阳村自来水项目 自来水处理设施 1套及管护房 正阳山乡正阳村边沟路肩项目 新建边沟 4100米、路肩4100米 正阳山乡正阳村库房及附属设施项目 建设库房 4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腰屯乡腰屯村库房及附属设施项目 建设库房 4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卧牛河乡卧牛河村库房及附属设施项目 建设库房 4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沿江乡西霍尔莫津村库房及附属设施项目 建设库房 4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红旗乡红旗村库房及附属设施项目 建设库房 4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清溪乡清溪村库房及附属设施项目 建设库房 4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群山乡群山村库房及附属设施项目 建设库房 4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孙吴镇新兴村库房及附属设施项目 建设库房 4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辰清镇辰清村库房及附属设施项目 建设库房 4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奋斗乡奋斗村库房及附属设施项目 建设库房 4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 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06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5 09 30 ,共 97 日历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6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 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为: 15,295,900.27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并提供近连续 3个月(2025年02月-2025年04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 投标人拟派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 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其中: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1人 、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标准员 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4)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 5 05 27 00 00分至202 5 06 04 00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须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6月16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 2025年06月16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为: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电子招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管部门:孙吴县农业农村局

人: 孙吴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址: 孙吴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456-8445717

招标机构: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88号406室

人: 侯女士

话: 18946040749

单位 邮箱: hljHUAwen@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