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绩效审计服务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鸡西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绩效审计服务
- 项目地址: 鸡西市所属国有林场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绩效审计服务 ; 黑龙江省鸡西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绩效评价、审计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25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鸡西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绩效审计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0600G240704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鸡西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鸡发改农经【
2024
】
1
号文件的
批复,资金来源为
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鸡西市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展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鸡西市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鸡西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绩效审计服务
。
2.2建设地点:
鸡西市所属国有林场
。
2.3建设规模:
建设森林防火应急道路
872.29 公里。其中新建防火道路 736.55 公里,改造防火道路135.74 公里
。
2.4服务期限
:
自施工进场至项目结束
。
2.5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6招标范围
:
黑龙江省鸡西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绩效评价、审计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2,126,900.00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2024年4月-2024年6月),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其中一项),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
3
信誉要求:
3.
3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
3
年指
202
1
年
6
月至
202
4
年
6
月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
[
投标人应自行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
3.
3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
[
投标人应自行通过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
3.
3
.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
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
5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等资料
。下载时间为
2024年
0
7月
04
日
17
时
00分至
2024年
0
7月
11
日
17
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
4.2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指南、《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0
7月
25
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上的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ggzyjyw.hlj.gov.cn/
)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0
7月
25
日
9时00分。
7.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ggzyjyw.hlj.gov.cn/
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92号)。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w.hlj.gov.cn/
)发布。
10.其他
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
鸡西市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
0467-2366132
招标人:
鸡西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
0467-2372366
招标代理机构:
展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向阳办劳动路
1号
联系人:
宁女士
电话:
13351897872
电子邮箱:
zxgc777888@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