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前哨农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三标段

抚远市发布时间:2023-05-0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抚远市前哨农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三标段
  • 项目地址: 抚远市前哨农场镇区北部
  • 规模: 三标段:新建污水预处理间及调节池、污水综合处理间(内含检测间、污泥脱水间、值班室、除臭间及卫生间等)及消防水池、管线等; 2.4招标控制价:三标段430,000.00元 2.5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总工期11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2.6招标范围:完成全部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 范围: 2.1项目名称:抚远市前哨农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抚远市前哨农场镇区北部;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三标段:新建污水预处理间及调节池、污水综合处理间(内含检测间、污泥脱水间、值班室、除臭间及卫生间等)及消防水池、管线等; 2.4招标控制价:三标段430,000.00元 2.5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总工期11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2.6招标范围:完成全部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31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6-25 00:43:48
存证哈希值:
FDA85C69ADB6547EA7754DC78CA980355A81BE21FF81847750CB0E1656569226
区块高度:
19734078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JL0404G230504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远市前哨农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已由 抚发改字【 2022 3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前哨农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抚远市前哨农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抚远市前哨农场镇区北部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三标段: 新建污水预处理间及调节池、污水综合处理间(内含检测间、污泥脱水间、值班室、除臭间及卫生间等)及消防水池、管线等

2.4 招标控制价: 三标段 430,000.00

2. 5 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6 8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9 30 日,总工期 115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2.6 招标范围: 完成全部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 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为三个 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要求投标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 监理 项目负责人 或其他施工 监理 工作;并 提供近三个月( 2023 02 -2023 04 月)本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建办市函〔 2019 92 号的 " 六类人员 " 除外)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具备相应的监理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等,并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 2018 1 号)有关规定,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 4 信誉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 5 投标人须 “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 6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 2023 5 月5 17 00 分至 202 3 5 11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3 5 31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 统一 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2 开标时间为 202 3 5 31 09 00 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

9. 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0454-6715112 ,举报邮箱: jmszbb@126.com 9.3 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 0454-6715112 ,举报邮箱: jmszbb@126.com 9.4 按照《佳木斯市招标投标领域 2022 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0454-6715112 ,举报邮箱: jmszbb@126.com 9.5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10.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454-2122000

招标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前哨农场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方式: 0454-5704089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 75

联系人 初女士

联系方式 0451-51093122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