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拜泉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一标段
- 项目名称: 2023年拜泉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一标段
- 项目地址: 拜泉县
- 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拜泉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一标段 2.2控制价:2556997.66元 2.3建设地点:拜泉县(新生乡致富村、时中乡荣耀村) 2.4建设内容:水源工程(新建机电井6眼(配6台潜水泵(200QJ32-143/11)),井房8座,高位水箱8座);滴灌工程(新建无膜浅埋滴灌面积1330亩);农田输配电工程(新建10kv线路全长3.18公里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2023年拜泉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共划分4个标段,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3.5.7.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1-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10
- 开标时间: 2023-11-29
项目详情
2023年拜泉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一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L0206G231101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拜泉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一标段
已由
齐齐哈尔市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
《关于
2023年拜泉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扩大初步设计
报告
》的批复》
齐农建办发
【
2023
】
19
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拜泉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隽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
拜泉县农业农村局
,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财政、省级配套及地方配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拜泉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一标段
2.2 控制价:
2556997.66元
2.3 建设地点:拜泉县(新生乡致富村、时中乡荣耀村)
2.4 建设内容:水源工程(新建机电井6眼(配6台潜水泵(200QJ32-143/11)),井房8座,高位水箱8座);滴灌工程(新建无膜浅埋滴灌面积1330亩);农田输配电工程(新建10kv线路全长3.18公里。新敷设地埋电缆0.48公里。新建变压器6台)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0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总工期365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2.8 标段划分:2023年拜泉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共划分
4个标段,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如发生潜在投标人兼中情况,以标段号先后顺序排列为准,标段排列在前的为有效中标人,标段排列在后的为无效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3.3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项目经理 1 人、 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近
三
个月(
2023年07月至2023年09月
)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如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
3.
5
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5.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行政处罚信息,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列入
“一般不良行为、较重及以上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被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5.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
3.5.
4.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
5.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
经理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
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
3.5.
7.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
1
上述
1至6项,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
8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03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0日16时00分;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 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 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
6.3 其他事项
6.3.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 标书加密。工程量清单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6.3.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拜泉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
于洪枫
电
话:
15546285692
招
标 人:
拜泉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拜泉县政府办公楼
8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452-7328173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隽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南市场小区
7号楼00单元02层01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452-2211987
电 子 邮 件: 306773137@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