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第一中学综合楼建设工程EPC项目

北安市发布时间:2025-09-1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北安市第一中学综合楼建设工程EPC项目
  • 项目地址: 北安市第一中学
  • 规模: 新建综合活动用房约4500平方米、附属设施建设等
  • 范围: 新建综合活动用房约4500平方米、附属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09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9-18 16:38:50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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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3772802

北安市第一中学综合楼建设工程 EPC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CZD-GK-2025-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安市第一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已由 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北发改字 [2023]178 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 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北安市教育体育局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北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北安市第一中学综合楼建设工程 EPC项目

2.2建设 规模 内容 新建综合活动用房约 4500平方米、附属设施建设等

2.3建设地点: 北安市第一中学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1日。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招标控制价: 1671.75万元 。其中: 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20万元; 工程费 招标控制价 1651.75万元。

2.7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 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8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由联合体组成的投标人各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要求:

1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设计负责人 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或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

3.5 施工负责人 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 ,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 负责人。

3.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 3个月(2025年7月至2024年9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查询截图为准。(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劳动合同;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5年9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7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

1)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建筑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并做出承诺中标后按照“黑建规〔2023〕2号”在施工现场配备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建筑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

2)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建筑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建筑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建筑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2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

3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9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9月1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 止)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判决结果为准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成立公司不满三年,从成立之日起查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提供查询截图) 3.10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查询截图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2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如是联合体需提供双方财务审计报告。

3.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13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 202 5 9 19 0 0 00分至202 5 9 26 00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操作手册》。 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未按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5 10 9 10 00分

5.2 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开标时间 方式 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 5 10 9 10 0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 电子招投标

9.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潜在投标人应使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 北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话:0456-6627887

人: 北安市教育体育局

人: 王先生

15754665552

招标代理机构: 华辰中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 王女士

话: 15045631805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