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集团双鸭山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北大荒集团双鸭山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 项目地址: 双鸭山市宝山区双鸭山农场
- 规模: 四标段购置垃圾运输车辆16台及垃圾桶900个
- 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大荒集团双鸭山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4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大荒集团双鸭山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已由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社会事务部 以 《关于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五九七等14个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北大荒集社发〔2025〕171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双鸭山农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来自中央投资及企业自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投资80%及企业自有资金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北大荒集团双鸭山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2.2建设地点: 双鸭山市宝山区双鸭山农场。
2.3项目规模: 四标段购置垃圾运输车辆16台及垃圾桶900个。
2.4供货期限: 分批交付,总周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设备(货物)采购。
2.6质量要求: 符合《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GB 17691-201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等。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四个标段。本项目不可兼投不可兼中。
2.8最高投标限价: 四标段653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相关产品的销售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起算)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至2026年02月25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3月04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04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双鸭山农场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双鸭山农场场部公产三区1栋1户
联系人:王玥媛
电话:0469432907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恒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兴福悦湾二期11号楼107铺
联系人:刘博
电话:04698970000
代理项目负责人:郭春风
电话:04698970000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
电话:04694285016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