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勃利县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七台河市勃利县
- 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25.505公里,其中;县道X301双河至抢垦公路双河镇至吉兴乡段,为利用现有三级公路进行大修改造,路线全长12.1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乡道Y011杏树至中兴公路增产村至三兴村段,为利用旧路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4.437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三级公路标准建设;乡道Y024中兴至三合公路三兴村至福利村段,为利用旧路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2.568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三级公路标准建设;村道C235桦林公路至双七公路桦林公路至三合村段,为利用旧路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1.10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三级公路标准建设;乡道Y009大四站至吉兴公路大四站镇至大祥村段,路线全长5.3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四级公路标准建设
- 范围: 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平面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1-10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勃利县
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勃利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勃利县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勃交发〔
2022
〕
5
9
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补助资金及地方投资。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勃利县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建设地点:七台河市勃利县。
2.
2工
程概况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
2
5.505公里
,其中;县道
X301双河至抢垦公路双河镇至吉兴乡段
,为利用现有三级公路进行大修改造,
路线全长
1
2.1公里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乡道
Y
011杏树至中兴公路增产村至三兴村段
,为利用旧路改扩建工程,
路线全长
4
.437公里
,
水泥混凝土路面
,
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
乡道
Y
024中兴至三合公路三兴村至福利村段
,为利用旧路改扩建工程,
路线全长
2
.568公里
,
水泥混凝土路面
:
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
村道
C
235桦林公路至双七公路桦林公路至三合村段
,为利用旧路改扩建工程,
路线全长
1
.10公里
,
水泥混凝土路面
,
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
乡道
Y
009大四站至吉兴公路大四站镇至大祥村段
,
路线全长
5
.3公里
,
水泥混凝土路面
,
四级公路标准建设
。
2.
3
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平面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
2.
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
1
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
|
标段
|
里程
(km)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
|
A
1
|
25.505
km
|
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平面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
|
48268415
|
2.
5
计划工期:
总工期
2
73
日历天,计划开工:
2023
年
0
2
月
0
1
,计划交工:
2023
年
1
0
月
3
1
日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6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
∕
1-2017
);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
[2010]65
号)规定,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2.
7
安全目标: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
颁发的以下资质:
(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
201
7
年
10
月
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累计独立完成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里程均不少于
1
0
公里的
四
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施工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可以在一个标段,也可以不在一个标段)
。
3.1.3财务最低要求
(
1)202
1
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
1;
(
2)营运资金(202
1
年度流动资产
-202
1
年度流动负债
+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
二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2本次招标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
.3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的方式。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
7
近三年(
201
9
年
10
月
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
2
年
12
月
2
0
日
17
时
00分至202
2
年
12
月
2
5
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
投标人未按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
“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
3
年
01
月
10
日
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2
3
年
01
月
10
日
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
.
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50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
3
年
01
月
10
日
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勃利县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七台河市勃利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0464-855519
8
招标代理:黑龙江昕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通乡街
2号(通乡街与松乐街西北角)13栋2单元2层
联系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
18249050909/0451-82273291
公司邮箱:
xzdxmgl@163.com
监督部门:勃利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
0464-8521875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