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七台河市国有林场林区道路项目A1标段续建工程
- 项目地址: 七台河市新兴区和茄子河区
- 规模: 三级公路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道路:S203(同江一汪清)至密林林场紫苏种植基地(勃利段)40公里;四级公路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其中金沙经菅所通硬化路项目11.923公里,胜利林场通硬化路项目15.276公里
- 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5
项目详情
七台河市国有林场林区道路项目
A1标段续建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Z51277GC000100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七台河市国有林场林区道路项目
A1标段续建工程
已由
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
以
七发改【
2020】122号、七发改【2021】128号《七台河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国有桦南林区道路打捆项目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通知》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
国家补助资金和一般债券资金
,招标人为
七台河市交通运输局林区公路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七台河市新兴区和茄子河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三级公路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道路:S203(同江一汪清)至密林林场紫苏种植基地(勃利
段
)40公里;四级公路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其中金沙经菅所通硬化路项目
11.923公里,胜利林场通硬化路项目15.276公里。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5安全目标要求: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应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2.6本标段招标控制价:
91304835.9元
。
2.7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
25
年
7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
25
年
12
月
31
日,总工期
184
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第A1续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
2)投标人应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
2020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
4
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工程施工;
②
至少独立完成过
1个长度不少于
20
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注:
(1)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指中国境内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
2)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
3)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
4)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高速)公路的里程为1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二级公路里程2公里。
3.1.3人员最低要求
(
1)项目经理:持有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
一致
),
并持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
2)项目总工: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
(
3)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6个月(
2024年12月-2025年5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提供相应材料可不提供养
老保险证明)。
3.2财务要求:
(
1)
202
4
年度的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
1;
(
2
)
营运资金(
202
4
年度流动资产
-
202
4
年度流动负债
+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
资金证明
\银行信贷\
银行保函等
)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15%。
注:若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足本项年份要求,年份从成立时间起计算。
3.3信誉最低要求
(
1)
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
3
年度或交通运输部
202
3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
用评价中认定为
D级信用评价
等级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
网站(
ww
w.hljcredit.gov.cn)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3)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之日不得早于公告
发布之
日
);
(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
6)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
资情况;
(
7)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
构处
罚;
(
8)近三年内申请人没有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
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
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
5
年
6
月
3
日
17时00分至202
5
年
6
月
10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
4.2请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
25
年
6
月
25
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线上远程(第一信封)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
作。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
http://ggzyjyw.hlj.gov.cn/
)
,
在网站首页
-----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入口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
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20
25
年
6
月
25
日
09时00分。
开标
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w.hlj.gov.cn/
)
上发布。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七台河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王强
联系电话:
15645590005
招
标
人:七台河市交通运输局林区公路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
迟宗兆
地
址:七台河市
联系电话:
13945597708
招标代理: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
88号
联 系 人:
陈永久
电话:
0451-81888888
转业务一部,
16778065678
电子邮箱:
1160343423@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