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监理

木兰县发布时间:2025-07-1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木兰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吉兴乡永胜村,建国乡福合村王海屯,新民镇华山村杨木荡子屯,大贵镇光辉村陆家店
  • 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监理 2.2建设内容:吉兴乡永胜村豆粕饲料加工厂及设施项目,建国乡福合村王海屯内水泥路1.320公里(3.5-4米宽)项目,新民镇华山村杨木荡子屯内水泥路2.479公里(4米宽)项目,大贵镇光辉村陆家店屯内水泥路1.672公里(4米宽)项目施工 ; 准。 2.3建设地点:吉兴乡永胜村,建国乡福合村王海屯,新民镇华山村杨木荡子屯,大贵镇光辉村陆家店; 2.4招标范围: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2.5监理服务期限:2025年08月5日-2025年12月31日,共149日历天(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12个月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8-22 21:15:02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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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2587528

木兰县 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YJL0114G250710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木兰县 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 已由 木兰县人民政府以木政发 审批【 2025】42号 文件 《关于木兰县 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的批复》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衔接资金 ,招标人为 木兰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 监理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木兰县 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监理

2.2建设内容: 吉兴乡永胜村豆粕饲料加工厂及设施项目,建国乡福合村王海屯内水泥路 1.320公里(3.5-4米宽)项目,新民镇华山村杨木荡子屯内水泥路2.479公里(4米宽)项目,大贵镇光辉村陆家店屯内水泥路1.672公里(4米宽)项目施工。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 3 建设地点: 吉兴乡永胜村,建国乡福合村王海屯,新民镇华山村杨木荡子屯,大贵镇光辉村陆家店;

2. 4 招标范围: 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2. 5 监理 服务期限 2025年08月5日-2025年12月31日,共149日历天 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 12个月。

2. 6 质量标准:合格 标准

2. 7 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

2.8本 项目 招标控制价: 11.4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监理 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提供近3个月( 2025年 3 -2025年 5 )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 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 ( 根据建办市函〔 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证企相符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具备相应的监理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并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2 号)的人员配备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 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5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 总监 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 总监 近三年( 2022年4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

3. 7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8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 2025年0 7 11 22 :00时至2025年0 7 16 22 :00 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图纸。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 2 招标文件(含图纸) 0 /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为 202 5 08 1 09 30 分。

5. 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6.2开标时间为: 202 5 08 1 09 30 分。

6. 3 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市民大

厦)四楼开标室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 木兰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址: 木兰县

人: 刘先生

话: 13101506543

招标代理机构: 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木兰县农资大市场东南门

邮政编码: 15 1900

联系人: 孟祥国

话: 15146278211

电子邮箱 zymulangood@163.com

202 5 07 1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