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二0四片区项目全过程咨询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1-11-02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二0四片区项目全过程咨询
  • 项目地址: 七台河市桃山区
  • 范围: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和招标采购、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其他管理等; (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11-24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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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二〇四片区(花园项目)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七发改 [2020]218 号文件 批复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七台河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中央预算内专项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七台河市桃山区。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 2.4万平方米。

2.3 服务期限 :自 合同 签订 之日起 完成 部全 过程 工程 咨询工作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和招标采购、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 项目管理: 包括项目报批、 合同管理、 投资管理、 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其他管理等;

2)、 工程监理: 完成本项目施工及 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 造价咨询: 完成本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 总控制价 135.82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申请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工程 监理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监理 级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需包含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范围)并提供备案网页截图( http://www.tzxm.gov.cn/ )。

3.2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取得工程建设类国家注册执业咨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职称, 须提供 202 1 7 月至 202 1 9 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应提供社 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 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核查 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 。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人须配备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人:

(1) 监理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企相符,并出具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须提供 202 1 7 月至 202 1 9 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2) 监理机构人员: 投标人拟派 现场监理组织 机构 成员应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 [2018]1号 )最低人员配备要求有关规定。

(3)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及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须提供 202 1 7 月至 202 1 9 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4) 造价咨询机构人员:投标人拟派造价工程师不低于 3人,须持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证企相符, 须提供 202 1 7 月至 202 1 9 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承担监理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 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3. 8按照在招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4-294395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 11 2 9 时至 2020年 11 9 9 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建设网-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完成 监理 企业和人员登记,投标人需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信息与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中网上报名的信息完全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 11 24 9 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开标时间: 202 1 11 24 9 0 0 00 秒(北京时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其他

8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 83号, 电话 0464-2943930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七台河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服务中心

址:七台河市 桃山区

人: 贾女士

话: 0464- 6117017

代理机构:黑龙江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 8 1

人:闫学

话: 0464 6100213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