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医学转化研究平台项目施工总承包

哈尔滨市发布时间:2023-07-2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医学转化研究平台项目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23号,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内西侧中部
  • 规模: 占地面积29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地上7-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7.8米,规划高度:39.9/33.9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医学转化研究平台项目施工总承包 ;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2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25 11:38:04
存证哈希值:
A8CB261C8C4B2BA4E89F2665A0B5AE57AC6CAE280E5EB127411ECD5F3152AE09
区块高度:
20469547

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医学转化研究平台 项目 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G0100G2305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医学转化研究平台项目 施工总承包 黑龙江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会以黑 发改社会 2022】 380 号批复 通过, 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医学转化研究平台项目 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23号,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内西侧中部

2.3建设规模:占地面积2980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26000 平方米 其中地上 建筑面积 22000 平方米,地下 建筑面积 4 000平方米; 地上 7-8 层,地下 1 ; 建筑高度 37.8 ,规划高度: 39.9/33.9米。

2. 4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计划总工期:853日历天。(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 6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 7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 个标段

2.9 最高投标限价:以 招标文件澄清的方 式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交易中心网站,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施工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 人拟派的项目 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提供近三个月 2023 05 - 2023 07 月本 企业为其 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及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其他人员要求: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 2023〕2号) 文件规定要求配备,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5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 2020 1月1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 本次招标所称 “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3年7月25日16时00分至2023年8月1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 招标文件 ,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否 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在线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8月23日08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2023年8月23日08时30分。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 公共服务平台 ,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7. 评标、定标方式

按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 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8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 .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 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

哈尔滨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 其它

10. 1 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 如投标人 “哈尔滨市政府网站”(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被通报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文 件中载明的承诺为准)。

10.2 本项目执行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住建发[2022]市住建局2022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情况通报》文件规定,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自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承诺为准

10. 3 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 投标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项目经理 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 依据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home 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承诺为准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 4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承诺为准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 投标人必须承诺企业严格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 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10.6 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执行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黑建函2019-168号)。外省企业应按照“关于做好外省建筑企业进入我省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黑建建2018-10号文件执行。

10.7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10.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 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10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0451-84515843、84518544、83084533

1 1 .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黑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 11号

人:王辰光

0451-82671192

代理机构: 黑龙江国合招标有限公司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 C座1418室

人: 张伟明

话: 15204515523

E-mail :hljghzb@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