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双城区第七小学新建校舍项目施工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双城区第七小学新建校舍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双城区东南隅,精华大道东侧
- 规模: 该项目由教学楼、艺体楼、消防、围墙、操场等配套附属工程组成,占地面积约2207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2129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双城区第七小学新建校舍项目施工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25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SG0105G230703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双城区第七小学新建校舍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双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哈双发改发【
2021】19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双城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
自一般债券及地方政府配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双城区第七小学新建校舍项目施工
。
2.2建设地点:双城区东南隅,精华大道东侧、民间街南侧,共欢胡同北侧,规划路西侧
。
2.3建设规模:该项目由教学楼、艺体楼、消防、围墙、操场等配套附属工程组成,占地面积约2207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2129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教学楼五层,艺体楼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学校规模为36个班,可容纳1620名学生
。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
2023年
8
月
5
日计划竣工
202
4
年
8
月
3
日,共
365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2.6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7定标方法:
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
2.8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9本标段的招标控制价为:44344369.33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
须
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国家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
提供近
6个月
内
(
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连续3个月
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及验证信息,验证信息包括验证码等(以账号登录方式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
3.3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号)的通知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施工期间应根据工程的任务范围、内容、工作期限以及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添加施工组织机构人员
。
3.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
3.
5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其他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投标人须自行通过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3.
6
投标人应做出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
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
“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3.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内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3.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9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
3
年
7
月
4
日
19
时
00
分至
202
3
年
7
月
11
日
1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年
7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3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
7.2开标时间:
202
3
年
7
月
2
5
日
09
时
30
分
。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工程量清单电子报价等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
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9.
4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
竞标
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346、58699097;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
。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哈尔滨市双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招
标
人:
哈尔滨市双城区教育局
地
址:
哈尔滨市双城区腾达大街
1 号
联
系
人:
宁先生
电
话
:
0451-83363018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
南岗区丽顺街
7号
联
系
人:
段先生
电
话:
0451-82370318
电子邮
箱
:
huizhao82370318@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