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改造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二标段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改造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二标段
- 项目地址: 密山市裴德镇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改造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二标段 2.2建设地点:密山市裴德镇、密山市855农场 2.3建设规模:改造老旧小区12个,改造面积11.31万平方米 ; 全部施工内容及保修阶段监理,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10个小区:农场场部东区住宅楼、场部1号、2号、3号、4号楼、林场楼、土地综合楼、农行楼、学府小区、牡丹小区; 二标段:2个小区:林源小区、金九小区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23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JL0602G24092900200100
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
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改造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二标段
已由
密山市
发展和改革
局
以
密发改【
2024】22号文件
文件
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
招标人为
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
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改造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二标段
2.2建设地点:
密山市裴德镇、密山市
855农场
2.3建设规模:
改造老旧小区
12个,改造面积11.31万平方米
。
2.4计划工期:
202
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
5
年
10
月
29
日,共计
365
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
56.17万元 ;二标段:47.10万元
。
2.
6
招标范围:
全部施工内容及保修阶段监理,
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
10个小区:农场场部东区住宅楼、场部1号、2号、3号、4号楼、林场楼、土地综合楼、农行楼、学府小区、牡丹小区;
二标段:
2个小区:林源小区、金九小区
2.
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
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
9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
[2023]2号)有关规定执行。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
4
年
0
7
月
-202
4
年
09
月)(住建部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
除
项目负责人
外其他
成员
应按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
[2023]2号)有关规定
执行,
满足最低配备人员:
市
政监理工程师
1
人、土建监理工程师
1
人、安全监理工程师
1
人
、
监理员
2
人。以上人员均需证企相符。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09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对有犯罪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址上(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况,需提供承诺,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s
://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
4
年
09
月
30
日
00
时
00分至202
4
年
10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10
月
2
3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
"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14798027000。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5.4
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开始后半小时内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带电子印章)发送至邮箱
3787185655@qq.com,此时段内同一公司发送的投标文件以收到时间最后的投标文件为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本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
202
4
年
10
月
23
日
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s
://www.hljggzyjyw.org.cn/) 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
.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
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进行查询
。
9.
3
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9.
4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
竞
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9.
5
本项目将按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黑建规范〔
202
2
〕
10
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
人员不得随意变更
。
9.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密山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67-5212908
招
标
人:
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密山市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0467-5231978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禹班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密山市东安街
1号
联
系
人:
田先生
电
话:
0467-5220999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